本网南通讯:高中未毕业的被告人何某,辍学在家后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向父母要钱花被拒绝,为了找点钱零花,竟然将目光转向了高中时的同学,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分别从8位同学手中骗得手机6只,饰品黄金70余克,骗得手机、黄金饰品转手被典当后,所得赃款挥霍殆尽。516,海门市人民法院对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同时,追缴被告人何某赃物折价款人民币18314.4元,发还给8位被害人。

今年20岁的被告人何某,原本应该坐在宽敞的教室里接受教育,如今却坐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何某系江苏海门人,勉强读了两年高中,便辍了学。没多久,辍学在家的何某成了街上的“小混混”,开始了整日东荡西逛的无事生非的生活。没料想,在街上瞎混混口袋里没钱也是不行的,在几次开口向父母要钱遭到拒绝后,何某便把歪脑筋转到同学身上。“因为一直在街上玩没有钱用,所以就想到了骗……”法庭上何某如此供诉。虽说当年在学校书是读得不怎么样,但朋友还是有几个的。于是,同学小李便成了第一位受害人。0412月,在学校门口遇见小李时,何某报着试试看的心理,开口向小李借用一下手机,爽快的小李便将自己那只海尔Z3200手机拿给了他。拿到小李的手机,何某便贱卖给自己的一位朋友。得手的容易,让何某一发不可收拾,此后又在053月、063月、066月、0612月、07年的1月,从同学手中分别骗得CECT天语TY290手机、迪比特2051C手机、松下X77手机、摩托罗拉C168手机、诺基亚N70手机各一只。时间长了何某便不再满足骗手机的“小把戏”了,想要干点大的。0611月的一天,正愁无从下手的何某遇到了在大剧院对面玩耍的小林,看到小林脖子上金灿灿的项链,何某编造出自己要到重要场合去办事的谎言,需要小林的项链作行头充门面。没多想的小林当即将那根重35的颈链借给了何某,得手后的何某转手将颈链典当给了黄金加工店里。1211,何某又如法炮制将同学小浩那根35重的黄金马鞭链骗到手。得到钱后的何某便在网吧里流连忘返,直至公安人员在网吧里将他缉拿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