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罪犯薛锋暂予监外执行受理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次数:279
罪犯基本情况:薛锋,男,1998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及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刘胜村十二组22号。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5年2月17日作出(2025)苏0682刑初74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薛锋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申请事由:罪犯薛锋以其患有肺结核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公示期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来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513-876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