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职责的方式。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作为法院工作的“推进器”、公众满意的“晴雨表”,在赢得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同时,实现了法院工作的新提升。

  时刻牵挂永恒话题

  桑光裕是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她时刻关注的问题。在人代会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她曾提出:“要加强法官业务学习和培训,从各方面提高基层队伍素质,针对不同的人员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提高转岗人员的理论水平,提高院校毕业生的实干经验,特别是群众工作经验等。”

  法院队伍建设是永恒的话题,她的一席话直指法院工作的要害。

  围绕桑光裕的建议,扬州中院迅速行动,以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四个能力”的培训为重点,近年来,已先后举办了百余个岗位业务培训班,基本做到全市法院法官每年参加一次专题业务培训。

  积极探索巡回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兼职教师利用双休日到基层开展巡回专题培训,近三年来,已先后组织兼职教师进行了30余个专题巡回培训,培训基层法官1100多人次。

  着力提升新进人员的司法实践能力,出台了《对法院新录用人员实行以老带新“一帮一”结对指导实施办法》、《新进人员下派基层法院锻炼工作实施方案》,将新进人员统一安排到基层法院或法庭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

  扬州中院还先后与人民大学、兰州大学、苏州大学联合举办了三期硕士班,全市法院100多名干警获得硕士学历,两名优秀同志进入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全市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司法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全市法院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从2008年的99人增至目前的200人,占法官总数的比例从10.8%上升到21.1%。先后邀请了人大、北大、南大、华东政法等十多所高校的知名教授来院开办了20多场次专家讲座、10余个专题的咨询研讨活动,化解了200多个审判疑难复杂问题,全市法院近3000人次干警参加了讲座、咨询。

  近年来,扬州法官流失的问题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为突出。自2003年至2009年,全市基层法院共有65名干部调离法院。市人大代表谢伦标提出了“落实基层法院法官职级待遇、减少法官流失”的意见和建议。扬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市委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市委转发了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提出的《关于加强法院人才工作的意见》,扬州中院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打造法院干部队伍的暖心工程。

  念念不忘矛盾化解

  周晓晴,扬州政协六界委员会副秘书长。与群众接触较多的她,针对各类涉诉矛盾多发的形势,提出了“关于认真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源头治理工作,一直是全市法院信访工作的重点。扬州中院党组认为,周晓晴的建议对于全市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意义重大。扬州中院迅速调研,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制定了《涉诉案件信访风险评估与提示的若干规定》,明确涉诉信访风险等级划分为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五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风险评估、提示和化解程序。建立信访风险评估与提示机制,可以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增加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预判性。

  社会矛盾化解也牵动着李跃平、祁文帆委员的心。他们提出了“完善我市大调解工作机制层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建议。扬州中院根据政协提案交办要求,对涉及到法院调解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调研。主动与工会、消协、妇联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六个诉调对接文件,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若干问题的意见》,在7家基层法院和16个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维稳协作机制的意见》,规范了法检两家息访流程的衔接。开展对人民调解员多样化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邀请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现场观摩庭审、法院集中实习、确定专职法律指导员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强化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提高调解技能。

  以此为契机,扬州中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来信早期告知、院领导接访、重点信访老户化解、诉访分离、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等工作,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化解上级交、转办重点信访案件等多项工作均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并作经验交流,连续13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始终关注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创新是新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方式。省人大代表、扬州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校长王修文,对法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他提出,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积极探索法律宣传的方式方法,如法律进社区,进大企业,进一步发挥好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作用”。

  根据这一建议,扬州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百名法官进社区”活动,确定每年的7月18日为“法官社区服务日”,组织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或邀请社区主任走进法院,开展与法官的交流活动。建立法官挂钩社区制度,在社区设立法官信箱,巡回审判进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服务卡,目前在全市法院共设有8个“社区法官服务小组”,全市共选择22个社区作为活动挂钩联系社区。以联系企业为载体,扬州法院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共走访联系1800余家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600余次、召开企业座谈会60余次。全市两级法院少年庭经常组织广大少年审判法官深入各大、中、小学校园,刑庭庭长都身兼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职务。定期安排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开设法律讲堂、法律知识讲座,与专门机构合作聘请心理咨询师。通过法院与心理咨询师在学校的建议下共同选取合适的心理辅导对象,分析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避免危害社会。

  赵荣生、李秀华委员十分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他们提出了关于“制止家庭暴力,法院系统引入人身保护令”的意见和建议。扬州中院牵头市公安局联合发文确定落实人身保护令实施中执行的具体措施;在审理过程中,承办人根据掌握的案情,对受害人予以适当释明,指导受害人及时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目前,扬州中院已发出人身保护令10件,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频发的情况。

  通过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扬州中院的工作得到了迅速的提升。2010年底,在扬州市市级机关综合执法部门年终综合考评工作中,扬州中院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今年5月20日召开的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检法机关落实“三官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结果显示,扬州中院以36票“满意”、3票“基本满意”创下了实施满意度表决以来的最好成绩。

  法院行为指向:主动+创新+务实

  访谈对象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蒋惠琴

  民主周刊:您认为,应如何做好代表、委员建议和意见办理的组织工作?

  蒋惠琴:我们主要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三动”合力,来突出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的带动作用。在谋划全年法院工作时,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要求各法院、各部门以及全市法院每一位干警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推动作用。主动汇报联络工作思路,进一步了解上级机关对代表联络工作的要求,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合理调整人员分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的工作方案》,并通过举办司法政务培训班,召开工作例会等形式,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指导,明确联络工作重点,推动联络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充分发挥上下法院的联动作用。在全市法院成立了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在各法院办公室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在各部门配备了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代表联络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分管部门,明确专人办理。全市两级法院通过上下联动,已经将代表联络工作作为法院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实、抓到位。

  民主周刊:扬州法院在代表、委员建议和意见办理中,有哪些创新之举?

  蒋惠琴:我们主要是实现“三个转变”,突出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扬州法院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为100%。

  一是创新办理方式,实现了由“单独办理”向“联合办理”的转变。扬州中院改变过去根据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具体内容,将办理任务简单分配给承办法院或承办部门的做法,变个别法院或部门“单独办理”为多个法院或部门“联合办理”,增强办理的协同性和实效性。提出“共同参与、共同协商、联合办理、联合答复”的办理模式,努力提高代表的满意度。

  二是创新工作作风,实现了由“封闭办理”向“开门纳谏”的转变。扬州中院办理工作在保留电话联络、文来文往的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拓宽沟通交流的渠道。每一件意见和建议,在办理前采用“四先一后”的工作方法(先分析、先调研、先走访、先协商、后办理),即先对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内容进行分析,再根据分析得出的结论进行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的相关情况;接着由分管院领导、联络部门以及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走访代表委员,通报办理情况,协商解决意见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问题。通过前期的分析调研和走访协商,为圆满办结意见建议和提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正式的书面答复意见后,再由分管院领导、联络部门以及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走访代表进行正式答复。

  三是创新督查方式,实现了由“常规办理”向“注重实效”的转变。扬州中院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时,不仅注重及时办理、当面答复的常规做法,更加注重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为使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扬州中院职能部门创新联络工作的督查方式,实行“首办负责制”和“动态通报制”。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件意见建议或提案下发交办单,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并随时将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登记、上网和通报,确保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民主周刊:代表、委员建议和意见办理如何求得实效?

  蒋惠琴:我们主要是抓好“三个结合”,突出定向结对联络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将定向结对联络工作与依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出台服务大局工作意见。今年以来,扬州中院针对全市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打造司法公信”、“服务幸福扬州”、开展“创文明法院、建文明庭室、做文明法官”主题实践活动等三个实施意见。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委书记王燕文和市长谢正义等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力保障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制定下发依法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两级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就重大项目工作对接85次,为安大公路项目、扬泰机场项目、淮扬镇铁路、宁启铁路复线暨电气化改造项目、二电厂三期项目等132个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将定向结对联络工作与法院的三项工作结合起来。扬州法院要求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今年“深入推进有效解决涉诉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工作开展定向结对联络工作。在年初制定全市法院联络工作要点中,将认真开展代表委员视察法院三项工作专项活动作为今年联络工作的一项重点。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听取三项工作汇报,担任三项工作监督员,参与法院工作检查、明察暗访和行风调查等活动。

  三是将定向结对联络工作与改进作风提升形象结合起来。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中,对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实行“包人负责制”,专门制定《关于开展与全国、省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工作的意见》,将8名全国人大代表和39名省人大代表与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结对,并明确承办法院和承办部门,要求结对人员主动联系所结对代表,通报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根据联络人员自身工作和代表实际情况,共同协商针对性、个性化联络渠道和方式。每年与结对代表联络不少于2次,每年走访代表不少于2次。对市、县级人大代表实行“包片负责制”,即中院每位党组成员挂钩一个地区的人大代表,中院分管部门配合院党组开展工作,各基层法院将代表与具体部门和具体法官结对。全市两级法院通过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开庭、参与执法活动、印发“接受监督直通车”专用信封等多种形式,实行上下联络,积极开展结对联络活动,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形象,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