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润无声-徐州贾汪法院调解“三字经”
作者:陈良清 发布时间:2007-05-23 浏览次数:3449
“如今,走进法院,无论是办事还是开庭,处处都能感受到法院阵阵调解春风,希望而来,满意而归”,
承办人庭长院长三级协力化纷争
对于重大疑难、当事人双方矛盾对立严重的案件如何审理,原被告怨气是否可以倾诉,之间矛盾如何化解,纷争怎样平息,成为贾汪法院领导深深思索的问题。一年来,在全院实行的承办人、庭长、院长三级协力调解化纷争的制度,其意就是院庭长工作前移,主动参与调解。2007年元月,王文尚把某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会履行承包协议,涉案标的100余万元。因为牵扯到矸子山,双方矛盾对立严重,承办法官在审理中虽费心尽力,但原被告矛盾依然尖锐。庭长了解情况后,与承办人一起做双方工作,但是王文尚依然存在心理疙瘩。院长张向东听取案情汇报后,感觉贾汪因矸子山产生的社会矛盾不少,到法院的案子,不办好会在社会上引起连锁反应,便立即将王文尚和村委会负责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案件以王某当庭支付25万元继续承包矸子山而圆满解决。当庭拿到调解书的王文尚乐呵呵地说:“院长调解我信服,为我解决了大难题”。村委会负责人郑书记讲,村委会当原告被告不少,像院长亲自参加调解不多见,法院和谐办案,村委会信任。仅今年就有近10件案件通过这种方式妥善解决,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受到群众欢迎。
法院村镇局三层合力互动促调解
一件案件真正得到彻底解决往往需要多方面力量协力才能办到,这是贾汪法院在司法工作中的体会。该院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充分借助外力促使案件得以调解解决,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2004年以来,贾汪法院陆续受理了刘继胜诉尚某、某镇政府借款纠纷案,由于案件十分特殊,刘继胜和其妻满彩娥到处信访。在该案审理和执行阶段,该院法官、庭局长、院长多次与镇政府协商、沟通、协调,最终把该案妥善处理好。刘继胜和其妻十分满意,表示没有法院积极协调沟通,即使亏也很难使借款得到偿还。2006年底,孙茂彬等三人因交通事故,将该区大吴镇权台车队告上了法庭。但是通过法庭审理,发现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事故处理认定书只能证明在事故现场时间段有该车队车辆经过,确定为其中的一辆肇事,但不能确定具体是哪辆肇事车,而车队由农民个人车辆组成,孙某三人的诉求很难支持,鉴于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和受害人四处信访的现实,案件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托该区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调解,公安机关领导亲自到村、车队多次做调解工作,车队同意支付10万元帮助受害人度过难关,巧借外力把案件解决。仅去年以来,该院就有21件类似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通过委托调解方式得到稳妥处理。
庭前庭中庭后三环调解贯穿全过程
徐州贾汪法院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不同情况,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积极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平息他们之间的纷争,受到当事人的赞同。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涉及保险方面的赔偿多数都在开庭前调解解决。开庭后,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都可随时请求法官进行调解确认。今年一季度,贾汪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56.8%,调解撤诉率达72.8%;案件进京赴省上访下降70%。同时强化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实际受偿金额到位率的调解,2007年第1季度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9件,受害人求偿金额73.53万元,通过调解实际获赔金额59.60万元,实际受偿金额到位率达81.05%。
“和谐司法,要以人为本,调解就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要求。”贾汪法院院长张向东说,“我们要继续加强司法调解工作,通过内外合力、左右联系、上下沟通等多种调解措施,进一步提高调解率,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调解的和风细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