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制止一起违反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建房行为
作者:曹慧 发布时间:2007-05-23 浏览次数:1646
本网泰州讯:今年4月,靖江市人民法院出台《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对行政命令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实施办法》,简化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对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令行政相对人停止违法行为后,相对人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作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予以审查执行,从而降低执法成本,缩短执法周期,以求遏制违法行为的扩大和蔓延。
今年5月,本市新桥镇三太村村民余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三间楼房,新桥镇人民政府经立案调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