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首月江苏立案同比增长10.7% 行政案件暴涨近7成
作者:杨颜慈 发布时间:2015-06-15 浏览次数:1941
2015年5月是立案登记实施的第一月,6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该省法各级院立案总数为98899件(包括上个月接受诉状本月审查立案数),同比增长10.7%。其中,行政、刑事自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其中,行政案件增长68.9%、刑事自诉案件增长36.9%。
5月,江苏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状和申请书96459份,当场登记立案8706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97%。诉状符合要件但当场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6794件,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1053件,当场裁定不予受理(立案)184件。
从案件类型上分析,行政、刑事自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其中,行政案件增长68.9%、刑事自诉案件增长36.9%、民商事案件增长9.5%、执行案件增长7.6%,均在正常增长幅度以内。
从地区分布上分析,除盐城地区收案数略有下降外,其他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其中南京、常州、南通、宿迁等地法院的增长率都高于15%。
从统计数据看,江苏省法院立案登记实施后,受理案件总数有一定幅度上升,民事案件与去年5月同比和上个月的环比增幅都在10%以内,属于自然增长范围;行政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增长幅度非常大,行政案件的同比和环比增幅都在65%,无锡等地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增幅达到200%以上;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和环比增长40%以上。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法院都加强了工作宣传,同时,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扩大行政诉讼法受理案件范围,影响到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刑事自诉案件的增加,主要是部分长期信访人员通过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契机,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司法人员提出的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