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是立案登记实施的第一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公布,全省法院立案总数为98899件,同比增长10.7%。

  据介绍,5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状和申请书96459份,当场登记立案8706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97%。诉状符合要件但当场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6794件,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1053件,当场裁定不予受理(立案)184件。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0.3%,南京、镇江、泰州、扬州、南通、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徐州等地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以上。

  从案件类型上分析,行政、刑事自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其中,行政案件增长68.9%、刑事自诉案件增长36.9%、民商事案件增长9.5%、执行案件增长7.6%,均在正常增长幅度以内。

  从地区分布上分析,除盐城地区收案数略有下降外,其他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其中南京、常州、南通、宿迁等地法院的增长率都高于15%。

  从统计数据看,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实施后,受理案件总数有一定幅度上升,民事案件与去年5月同比和上个月的环比增幅都在10%以内,属于自然增长范围;行政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增长幅度非常大,行政案件的同比和环比增幅都在65%,无锡等地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增幅达到200%以上;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和环比增长40%以上。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法院都加强了工作宣传,同时,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扩大行政诉讼法受理案件范围,影响到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刑事自诉案件的增加,主要是部分长期信访人员通过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契机,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司法人员提出的刑事自诉。

  记者了解到,江苏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在立案登记开展的初期,全省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及立案庭、行政庭主要负责人全部到诉讼服务大厅靠前指挥,在立案窗口进行现场办公,保障立案登记工作有序运行。省法院和各中院组成督导组对全省100多家法院的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及时释明疏导。法院还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江苏法院立案登记工作流程规定(试行)》,明确立案登记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此外,南京等地法院设立民商事、执行案件自助式立案服务区,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平台,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淮安、常州等地法院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和律师咨询台,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引导。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及时处理网上立案申请,5月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网共收到立案申请50件,予以登记立案37件,通知补正材料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