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到今天,立案登记制已经“满月”。在这一个月里,法院案件数量有没有出现激增?增幅较大的是哪些类案件?立案登记制在实施中遇到哪些问题,法院如何直面问题积极应对?近日,省高级法院有关部门围绕上述问题,对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正式施行一个月以来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大家解开这些问号。

  数据呈现与统计分析

  5月份是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实施的首月,全省法院立案总数为98899件,同比增长10.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统计,江苏98899件为5月份全国法院收案数首位)。全省法院新接收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状和申请书96459份,当场登记立案87065件,同比去年同期增长9.97%,诉状符合要件但当场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6794件,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1053件,当场裁定不予受理(立案)184件。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0.3%,南京、镇江、泰州、扬州、南通、盐城、淮安、宿迁等地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以上。

  6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5月1日至5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与去年同期的87.4万件相比,增长29%。其中,立案数量超过8万件的省份有3个,为江苏、浙江和山东。全国各级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

  案件类型上,全省法院行政、刑事自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其中,行政案件增长68.9%(全国法院行政案件增幅同比增长221%。其中,天津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刑事自诉案件增长36.9%。民商事案件增长9.5%,执行案件增长7.6%,均在正常增长幅度以内。

  地区分布上,除盐城收案数略有下降外,全省其他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其中南京、常州、南通、宿迁等地法院的增长率均高于15%。

  省法院立案庭负责同志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解读:从统计数据看,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实施后,受理案件总数有一定幅度上升,民事案件与去年5月同比和上个月的环比增幅都在10%以内,属于自然增长范围。行政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增长幅度较大,行政案件的同比和环比增幅都在65%,无锡等地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增幅达到200%以上,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和环比增长40%以上。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动,还有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扩大了行政诉讼受理案件范围,影响到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刑事自诉案件的增加,主要是部分长期信访人员通过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契机,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司法人员提出的刑事自诉。

  多措并举改革有序进行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工作。在立案登记开展的初期,全省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及立案庭、行政庭主要负责人全部到诉讼服务大厅靠前指挥,在立案窗口进行现场办公,保障立案登记工作有序运行。省法院和中级法院组成督导组对全省近100余家法院的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实现了督导检查工作全覆盖,对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及时释明疏导。

  同时,省法院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制定《江苏法院立案登记工作流程规定(试行)》,明确立案登记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

  制定下发全省法院统一的材料收据、补正材料通知书、各类起诉诉状和民事案件不予受理裁定书、行政案件不予立案裁定书等文书格式。各级法院都将立案登记标准、流程以及当场登记立案、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的相关要求,通过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方式予以公开,并同时在法院政务网、诉讼服务网上予以公示。

  创新工作举措,南京等地法院设立民商事、执行案件自助式立案服务区,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平台,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淮安、常州等地法院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和律师咨询台,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代写诉状、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引导。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及时处理网上立案申请,5月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网工作共收到立案申请50件,予以登记立案37件,通知补正材料13件。

  接受社会监督,省法院组织专门人员分赴泰州、盐城、淮安等地,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30余人座谈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南京、镇江、扬州、南通、淮安、徐州等地法院在立案登记制实施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视察立案登记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案子多了问题随之而来

  据介绍,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全省各地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审判任务加重、审理难度加大。同时,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认为所有起诉法院都能立案,个别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到法院提起大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

  缠诉和滥诉问题较为明显。大部分法院都反映存在缠诉和滥诉的情况,少数当事人曲解立案登记制度,就同一事实提起多起诉讼,增加立案工作量,浪费司法资源。

  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尖锐。江苏作为全国案件大省,案件量基数大。立案登记实施首月,全省法院立案总数同比增长10.7%,涨幅虽趋于平缓,但98899件的收案数为全国法院收案数首位。这对于原本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全省法院是严峻的挑战。

  一些立案人员能力尚不足。立案登记对立案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各地法院在立案登记初期,分管领导和立案庭负责人在立案窗口亲自把关,缓解了窗口人员工作压力。但长期来看,现有的立案人员配置结构尚不能完全适应立案登记工作的开展。

  此外,维护良好的登记立案秩序,有效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也是各级法院急需应对的问题。

  六项措施畅通“立案登记”

  针对一个月来立案登记运行和各地法院反映的情况,省法院近日部署六项措施:一是加大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完善立案登记工作机制。对敏感性和涉众型案件,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既要把好立案关口,又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加强立案登记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立案登记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6月中旬将开展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明确立案登记的内涵、范围、流程和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提升立案登记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对缠诉和滥诉行为的规制。省法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缠诉、滥诉和违法起诉的专题调研活动,适时出台缠诉、滥诉和违法起诉的工作规范。

  四是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全省法院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和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工作,尽快完善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五是着力完善立案工作机制。登记立案工作涉及到案号编立、案由的确定、法院管辖标准、庭室的职能分工、信息化应用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登记立案无法进行。各级法院尽快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重点做好案号编立和案由确定等指导工作,完善登记立案配套机制。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工作。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部分当事人片面理解立案登记制,滥用诉权等问题,有重点地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让当事人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内涵和实质,减少违法起诉和缠诉、闹诉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