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五项机制预防和处置校园伤害案件
作者:宁红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次数:1084
自2013年以来,姑苏法院共审结校园伤害案件15件,占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件总数的23.08%。为做好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处置工作,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助力案件审理。
建立校园联动巡回调解机制助力校园人身伤害案件审理。将调解现场设置在事发学校,通过对伤害地点的实地勘察、老师等证人的实地回忆,共同分析伤害原因等,打破以往仅凭图纸对伤害场景进行想象的局限。充分发挥家委会的纽带作用,适时引入教育部门及其他学校代表参与调解,督促学校提升管理水平,尽力避免校园伤害。法院审结的15起校园伤害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占73.33%,在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校园伤害司法救助机制助力困难学生实际权益保护。对于涉案学生家庭存在经济困难的个案,通过充分调动和发挥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合力,积极为学生争取经济、心理等多方面帮助。针对法院审理的一起校园伤害案中,当事双方家庭均无固定收入,受伤害方家长长期负债甚至无固定居所,无力承担医药费用的情况,法官多次走访双方家庭,积极联络市妇联等相关部门申请资助,最终争取到当年全市唯一名额,为受害家庭发放了资助款,妥善调解审结了这起案件。
建立校园伤害事件处理机制助力学校处置人身伤害事故。积极总结校园伤害案件的审理经验,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与辖区中小学校进行商讨后,予以推广。该流程包括救治、联络、调查三个环节,明确了事故发生后校方应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伤势较重的学生及时移送医院进行救治。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后,与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受伤情况。通过法院与学校的配合,向事发地周围师生调查事件发生的经过,有效解决该类案件证据固定难和事实查明难的问题。
建立实时调研反馈机制助力学校杜绝校园人身安全隐患。针对15起校园伤害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校园安全隐患,以开展联动巡回调解的方式,使学校在查明事实的过程中自行发现校园安全问题。在案件判决阐述中,详尽分析导致校园伤害发生的原因,明确责任的承担,促使学校认识到安全漏洞,切实加以改进。对案件呈现的共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向学校及教育部门通报情况,帮助学校加强预警,尽力杜绝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建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助力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与辖区中、小学校的共建力度,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区属学校围绕校园伤害案件预防和处置问题,研究合理对策。充分利用“网上学法之家”等有影响力的的普法工作平台,创新校园安全教育的形式,加大校园安全的宣传力度。在法制教育讲座中增设校园伤害防范内容,利用法官职业对学生的特殊影响力,在校园安全问题上敲响警钟。开展以遵纪守法与校园安全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项活动,配合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