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查办4695件毒品案件 新型合成毒品成主流
作者:顾敏 发布时间:2015-06-26 浏览次数:1980
用枪支掩护贩毒,吸食毒品产生幻觉竟杀害亲生女儿……“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江苏今天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的集中宣判活动,全省各级法院共对238件毒品犯罪案件的289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2010年以来,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判决发生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人数持续增长,在经历了4年的逐步上升后,2014年毒品犯罪案件数涨幅达到8.2%,达4695件,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这表明当前我省毒品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李玉生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合成毒品成本低廉,技术简单,易于制造,交易价格低;二是交通运输业的发达和物流业管理的不规范,给毒品的运输、贩卖带来便利,查缉难度增大;三是网络信息媒体的发展通畅,促使毒品制造犯罪方法传播更加便捷,毒品交易活动更加便利。
据统计,2014年度江苏毒品犯罪案件整体犯罪数量较2013年呈上升趋势,各中院一审案件中,数量达到1000克以上的案件比例明显增加,个别地区甚至超过90%。大宗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已成为主流,且交叉重叠,关系复杂。一些案件形成了贩、运、卖一条龙的模式,控制性、有组织性凸显。
在各种犯罪类型中,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2014年我省零包贩卖毒品案件占全部贩卖毒品案件比重超过20%,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近年来大幅增长,已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0%以上,增幅居所有毒品犯罪之首,个别地区甚至已经超过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成为最主要毒品犯罪类型。李玉生认为,零包贩卖、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的增加,一定程度反映毒品交易和消费的活跃程度上升,其社会危害不容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我省已经基本退出市场,甲基苯丙胺(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成为毒品犯罪主流,涉案案件占比超过80%。新型合成毒品虽然成瘾性相对海洛因较低,但一旦成瘾难以戒除,其社会危害性相比传统毒品尤甚。此外,甲卡西酮等新类型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也逐渐成为毒品犯罪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