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我市实现存款异地冻结
作者:润萱 发布时间:2015-07-08 浏览次数:1087
7月6日下午,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所回馈的信息,对一被执行人外地银行账户进行司法冻结。据了解,这是该院首例利用此系统成功采取的异地银行冻结强制措施。
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开通,标志着以执行网络查控为核心、覆盖全国的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式运行。各级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通过法院内网就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财产的查控。
最高法执行指挥系统将全国四级法院间的执行网络纵向互联,与各中央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总行网络横向对接。从基层法庭到最高法院所有的执行人员,都可以通过网络对债务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查询和控制。在该系统具备的案件管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多种功能中,首要功能就是网络查控。
润州法院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准备,建成网络查控操作室,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同时组织人员参加该系统的操作培训,并于7月6日首次试运行成功。
据了解,网络查控申请需由办案法官发起,只允许对在法院正式立案的被执行人提起,每笔申请均附带执行法官执行公务证及工作证,且均经过法院领导审批,并由系统认证的专门人员操作。
该起执行案件为一起定作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给付江苏某建材公司工程价款200多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于6月下旬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银行帐户进行查询,发现其在两家商业银行开设六个银行帐户。7月6日,操作人员通过查控系统对上述银行帐户实施控制,20分钟后,远在河南的中国银行发来反馈,已冻结成功。
执行局副局长孙国根表示,网络查控系统开通启用后,执行法官可通过远程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各银行网点的存款,既省去了法官四处劳累奔波之苦,也让“老赖”无所遁形。同时,孙国根也告诉记者,实际操作中该系统的查询反馈,可能会有时差,有可能实际冻结的时候钱款的金额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