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用法谱写司法拥军新篇章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兰垒 栾艺伟 发布时间:2018-07-30 浏览次数:9674
靖江法院始终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天职和使命,不断完善涉军案件维权工作机制,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拥军活动,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及“送法进军营”,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为其解决后顾之忧。自2016年以来,靖江法院共审结涉军案件26件,接待军人军属来访、解答涉法问题400余次,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700余份,为驻军单位、军人军属提供公正、高效、便捷、周到的司法服务。
解忧:首份离婚证明书
时近中午,民一庭庭长刘汉江的案头上摆着一封来信,来信人的名字瞬间让刘汉江想起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
那是涉军维权合议庭刚组建那会儿的事情,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与老妻因为离婚闹上了法庭,其中缘由曲折,老人以一声“一言难尽”道出满腔无奈。
案件的主审法官正是刘汉江,在与老人交流过程中,得知他还是一位抗战老兵。经过耐心细致地与双方沟通,得知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最终在刘汉江的主持下,老夫妻两个调解离婚。
时隔三年之后,刘汉江收到老人的来信,心中有些意外,展开信纸仔细阅看,才知道老人因为离婚调解书有了一桩烦心事。
原来,离婚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到法院诉讼离婚,领取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与离婚证不一样,调解书、判决书上不可避免地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甚至有些是当事人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隐私。
老人的烦恼就来自这里。其实老人当初领取的调解书,在法律上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可是,他每次看到调解书时,总觉得自己的隐私好像暴露在他人的视线之内,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桩心事。于是,就有了老人的那封来信,希望法院能给他发一本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显然于法不合,但是老人的诉求,也有合理之处,如何处理才能做到情理法交融?这个问题萦绕在刘汉江的心头。
目前靖江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方面进行改革,老人的诉求也许就是一剂催化剂。刘汉江想到了“离婚证明书”,尽管靖江法院从未颁发过,但是在一些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已有探索性的尝试。
据悉,所谓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与裁判文书不一样,它上面只载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裁判文书案号及生效时间,不涉及离婚诉讼中其他信息。
7月23日上午,老人在家中收到靖江法院少年家事庭金玲庭长转交的一个信封。老人拆开信封,看见里面有一份蓝色封面的离婚证明书和一封刘汉江的回信。
金玲解释说:“刘庭长工作上临时有其他安排,所以委托我上门来送。老人家,这份离婚证明书,也是全市第一份啊。”
“真是辛苦你们了,大热天的专程跑一趟,来给我送这份离婚证明书,真真地帮我了了一桩心事啊!”老人满怀感激,不停地表示着谢意。
解纷:涉军维权绿色通道
七月初,退役参战老兵陈某甲专程赶到靖江法院,向审判员曹永清、执行员常燕致谢。
两面锦旗在卷轴转动中徐徐展开,熠熠生辉的金色大字托出的正是一位老兵的质朴情怀,更是其对法院公正审理、高效执行的高度评价。
为何要打这场“官司”?究其来龙去脉可追溯到十七年前。2001年,陈某乙将位于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虹兴村的房屋卖给了陈某甲,陈某甲在付清购房款后,陈某乙将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一并交给了陈某甲。尽管当年双方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但陈某甲一直住着该房没挪窝。
近年来,随着年事增高等原因,陈某甲想尽快办妥房产过户,遂请求陈某乙予以配合,却遭其“婉拒”。陈某乙称,现如今房屋的价值已远远高于2001年,如果要让我配合办理过户,就必须补偿部分房款,否则一切免谈。
“当年买房卖房是双方自愿,公平交易。现在的过户是在办未尽事宜,陈某乙却扯出补偿部分房款,这不是信口雌黄吗”,在枪林弹雨中经历过生死考验的老兵陈某甲,在愤懑和万般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乙配合办理房产“过户”。
曹永清在细心审理后,遂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该案作出最终判决:陈某乙配合陈某甲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陈某乙依然我行我素、拒绝配合陈某甲办理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直面陈某乙“岂奈我何”的做派,陈某甲遂向靖江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常燕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乙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与其取得联系,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但陈某乙依然拒绝履行。
常燕当机立断,立即对已查明的陈某乙名下的账户予以冻结。最终,退役参战老兵仅用一天就成功办理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困扰陈某甲十几年的房产“过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退役参战老兵对人民法院、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今后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靖江法院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解惑:特殊的节日礼物
“法官,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个亲戚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现在房屋的原共有人之一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想要回房子,这种情况下房子应该归谁呢?”这是靖江法院送法进军营活动现场的一幕。
涉军维权是靖江法院党组的重点工作之一,每逢“八一”,送法进军营也是靖江法院送出的一份特殊礼物。建军节前夕,靖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飞率部分班子成员及法官代表,先后前往某驻靖部队基地、武警靖江中队、靖江市人武部、市消防大队,看望慰问官兵们,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并送上慰问品,还与官兵们开展座谈交流,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受到官兵们的热烈欢迎。
现场,官兵们就房屋拆迁、商品房买卖、医疗纠纷等方面提出种种疑问,干警们均一一耐心答疑释法,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军案例,并重点围绕民间借贷中的担保问题向官兵们进行了普法。
军人坚守前线保家卫国,离不开稳固的大后方。除了送法进军营,靖江法院还开展“送法给军嫂”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前夕,靖江法院联合市妇联开展家事审判“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在首期家事调解员培训班上,邀请了斜桥、西来两镇的20名村妇联主席和军嫂参加。靖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燕萍就涉军家事纠纷处理方法和技巧进行专题授课,着重就如何进行情感修复、心理疏导以及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培训。
“人民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为军人维权,就是为人民维权,也是为我们自己维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飞一语道出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