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生活的变革,经济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固性下降,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妥善处理涉少民事案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仅是事关未来的大事,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宜兴法院自1999年6月把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监护权纠纷、姓名权纠纷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扎口在少年庭审理,在无锡法院系统创造了独到的涉少民事审判工作模式,已为350多个受伤的花朵撑起了一把把法律保护之伞。宜兴法院少年庭的法官用真心、诚心、耐心诠释了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权岗”荣誉的意义。

?D?D用足调解手段,在情字上下功夫,妥善处理涉少的家庭纠纷案件

由于姓名权纠纷、监护权纠纷、抚养纠纷发生在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亲人之间,而且大多发生在离异的夫妻之间,夫妻离异后便成了毫无利害关系的陌路人,有时候相互仇视,他们往往忽略了自己都是孩子最亲的人,他们之间的“战斗”是孩子最不愿意面对的痛。因此,不恰当的审判结果和审判方式都可能造成对未成年人的二度伤害,对此,少年庭把调解作为基本的办案方式,把化解矛盾作为办案的根本目的,在情和法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这类纠纷中,少年庭的宗旨是无论以什么方式结案,都要达到化解矛盾,改善亲情关系的办案效果。在处理未成年人本人为原告,以他的父母为被告的纠纷案件当中,他们发现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异后,产生逆反情绪,相互又缺乏沟通,以致隔阂日深,最终骨肉对簿公堂,对这些赌气型的诉讼,他们在注重调解的同时,更注重从情感出发,从传统的伦理道德出发,对双方做好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检查各自的不足,有时候,未成年人原告会表现出对父母的对抗情绪,以天然的债权人自居,趾高气昂,对作为被告的父母毫不尊重,对此,他们对未成年人原告也作适当的批评,教育这些未成年人从体谅父母的苦衷出发,进行换位思考,从表面看,对未成年当事人的批评和维权相矛盾,而事实上,批评当事人的不足有利于改善他们的亲情关系,为未成年人赢得了相对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从长远角度出发,是最大的维权。

此类案件调解结案率始终在90%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经过调解后撤诉,只有5%左右的案件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D?D用足诉讼手段,在法字上找靠山,公正高效处理涉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近年来,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校园意外伤害造成未成年人死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增多的趋势,在处理这类纠纷中,他们立足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立场,把公正高效作为办案的价值目标。

在涉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往往因为赔偿的计算年限长,赔偿的标的额大,有赔偿义务一方的当事人面对巨额索赔有推诿拖延的心理,对此,他们在诉讼中,十分注意用足诉讼手段,坚持特案特办,有财产可以保全的予以保全,情况紧急的,在立案前进行诉前保全,有的边立案边保全,对那些正在治疗中、起诉条件尚不成熟、而治疗费用没有着落的,他们采取先予执行手段,确保赔偿到位。如9岁女童小青诉武进坊前钢丝厂及邵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小青的父亲年轻时因家境贫寒,无力娶妻,人到中年才与一外地女子同居,生下小青后不久,该外地女子就狠心抛弃了她离家出走,从此父女俩相依为命。然而偏偏祸不单行,一天,小青在上学途中,与邵某驾驶的武进坊前钢丝厂的货车在一村道上相遇,车轮无情碾过了孩子的双腿,眼睁睁看着医生把女儿的左腿截离了身体,小青的父亲欲哭无泪,他要保住女儿虽已五处骨折,但有一线希望的右腿,然而,对医院的巨额催款,他又无能为力。镇司法办公室的同志把他同到了宜兴法院少年庭。面对没有具体赔偿数额的诉状,少年庭的法官二话没讲,先受理,后中止。受理当天他们就与交警部门联系,取得了他们的配合,很快就找到了肇事者,针对肇事者的怕、推、懒的心理,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和肇事方讲清让孩子得到及时的治疗不仅出于法律和道义,而且对减少他们日后的损失也同样有利的道理,要求他们积极协助治疗,通过说服教育,肇事方同意先交5万元钱用于孩子的治疗。小青累计住院二个多月,三次接受手术,右腿基本保住了,而这一切依靠的就是那5万元救命钱。最后,案件通过调解顺利了结,肇事方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0万元,并当庭作了兑付。案件审结后,少年庭法官还登门看望了这对父女,他们的脸上出现了难得的笑容。从这对父女的目光里,他们看到的是感激、信赖。在他们处理的此类案件中,他们追求的是案件审结,赔偿款付清,无需进入执行程序,让未成年人远离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让当事人相信法律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

?D?D用足审判资源,在理字上求延伸,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天空,其根本在于提高全民的维权意识,改变人们固有的落后观念,以忠孝为主的传统道德,往往把子女当作父母的附庸,甚至私人财产,在这样的文化背景和人格价值观念下讲维权显然阻碍重重。因此,宜兴法院少年庭充分利用审判中积累的丰富案例,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明法辨理,广泛宣传维权的重要意义,构筑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维权宣讲平台。

1999年6月,该院向辖区内社会公众公布了“青少年司法维权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有关青少年维权的咨询,及时解答他们的问题,并建立了台帐,他们还利用“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等重要节日,走上街头,作维权方面的专题宣传,向公众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还深入校园,向在校的青少年宣传维权知识和民事法律法规。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延伸作用。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中,少年庭的法官听到了一位母亲的倾诉,她的儿子好不容易才考上了重点中学到城里来读书,不料,儿子迷上了上网,成天不思学业,一有空就泡在网吧,结果成绩直线下滑,望子成龙的母亲只好租了房子来盯住儿子,可哪里管用。心情同样学生的少年庭法官回来后就青少年上网情况作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引起了宜兴市委领导和关工委的重视,经进一步调研,市里就网吧经营出台了相关制度,如规定了经营的网吧一律零点断线,有效遏制了青少年上网吧的现象。

另外,他们对影响大、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他们通过组织旁听和电视台合作录拍庭审直击节目,利用报纸、电台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在办理案件中,如发现有故意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处理有关当事人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