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相识相恋到结婚总要经历一段时间让双方互相了解,如果把婚姻视为儿戏,草率行事,终要自吞苦果。615,启东法院依法准予原告程男与被告李女离婚。

李女曾于2002年与他人结婚,次年经法院调解离婚。20059月,程男和李女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周便登记结婚。婚后仅三个月,程男和李女即因故分居。程男称,是李女因诈骗他人钱财事发后离家出走至今。但李女辩称,是程男赶她出家门的。200735,程男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四天后,李女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611,法院到看守所为两人离婚一案开庭。庭审中,程男执意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程男和李女婚前缺乏了解,相识时间很短即草率结婚,婚姻基础较差。婚后,两人性格差异较大,共同生活时间仅三个月,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分居后,李女因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最终,法院准予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