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的类型、原因及防范措施
作者:林涓 发布时间:2007-06-15 浏览次数:2352
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是指犯罪人为非法占有他人的合法财物采用向他人手机、小灵通或其他短信息接受设备发送虚假信息,意使对方在轻信虚假信息内容后自愿将财物交付给犯罪人的行为,它改变了传统诈骗罪中被害人与犯罪人正面接触的行为模式,是传统诈骗与现代通信技术结合而生的一种新型诈骗犯罪。
手机短信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表现为犯罪者大多采用短信息群发器和群发软件进行违法短信的群发,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大量手机用户号段发去违法短信,一次能发出成千上万条,其传播区域、传播速度、以及被害人的数量都远远超过了传统诈骗犯罪。
一、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的类型
1、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诈骗,甚至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一般是套取信用卡用户的个人信息,先告知用户在某商场消费,当客户查询时趁机获取姓名等信息导致用户受骗上当。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的信息或者是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
3、非法销售枪支、弹药、走私车、毒品或犯罪所得赃物。这类犯罪惯用的伎俩是出售便宜物品,承诺零风险,诱人上钩。
4、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信息,这类违法犯罪是利用群发手段,向某一号码或某一尾号的用户发送短信息,以非法获利来引诱上钩,比如说告知你中了大奖,诱使其汇寄邮政费用等。
5、频繁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二、手机短信诈骗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
1、利用手机短信息诈骗成本付出少、回报率高。
2、利用手机短信息诈骗难度小,保险易行。移动通信公司发行不用登记身份证的神州行卡或充值卡,成为作案者易于隐藏身份的作案工具。银行简单的开户手续和异地存取服务,使作案者能够安全、迅速地提取赃款。
3、受害者因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容易上当,另外受害者由于爱面子或因受骗数额小而不愿向公安机关报案。尤其是六合彩的受骗者,因六合彩本身就是政府打击的赌博行为,所以上当受骗的受害者不仅不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甚至在公安机关破获了案件之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账号里有其汇入的钱款而找到他们,受害人也会予以否认。
4、由于认定诈骗数额有一定难度,所以法律对这一类犯罪处罚较轻,所以作案者往往能钻法律的空子。
5、目前,法律界对于在不良短信传播过程中电信、网络企业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相应的立法还是空白。
三、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措施
手机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已严重妨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并损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笔者现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1、加紧立法,尽快制定手机短信息服务的管理法规。
手机短信犯罪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技术发展的新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只有通过立法明确短信息内容提供商、移动通信运营商及短信息使用者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这类犯罪才可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2、加强管理。一方面要采取可行性措施加强群发短信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卡源的监督,认真实行入网登记制,切实做到一网一户,从源头上控制手机入网。
3、政府部门要采取专项打击、治理方式,集中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犯罪。
4、要提高手机用户的自身防范意识。手机信息诈骗犯罪的发生,最根本的原因是手机用户防范意识薄弱,贪图便利。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手机用户自身防范意识淡薄、贪图便利的弱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的目的也不可能实现。
参考文献:
1、余义勇 .擦亮眼睛看清诈骗手法,谨防手机短信诈骗 [N].四川在线,
2、周环宇. 手机信息诈骗犯罪方式、原因及预防 [N].四川在线,
3、 蔺玉红,陈建栋 .手机短信诈骗影响恶劣,有关人士呼吁严加惩治 [N].光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