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凌城法庭庭长张辉是一名在基层法庭工作近20年的颇具基层工作经验的老同志, 2005年担任庭长以来,他带领全庭同志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努力推进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和多元化,悉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诉调对接,化解了大量的纠纷,取得显著成绩。

该庭所办案件连续2年调解撤诉率达83%以上,今年以来该庭调解撤诉率更是高达89.7%。审判质效在徐州市25个人民法庭中居于第一,凌城法庭两次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和全县“十佳”政法标兵单位,张辉本人三次荣获徐州市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称号,被辖区人民亲切的称其为“和谐法官”。

动员社会力量齐唱“大调解”之歌

人民法院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渠道,社会制度为解决不同的纠纷敞开一扇又一扇大门,张辉庭长深深知道发挥社会力量,营造大调解的格局,就等于让人民调解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插上一个助飞的翅膀。为了发挥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他放弃休息,利用节假日带领干警往返于辖区村镇,召开人民调节员座谈会,大力宣传构建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相衔接工作体系的重大意义,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江苏高院《全省法院依法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与他们共同学习讨论,积极筹划辖区四镇诉调对接机制,设立了调解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快捷畅通。并就该项工作向辖区乡镇领导分别做了汇报。同时向他们宣讲人民调解与当前稳定社会秩序,创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积极意义,此举赢得的当地政府的支持,辖区各乡镇专门召开村治调主任会议,就本项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同时要求他们要积极配合,努力支持人民法院工作。

在辖区镇党政领导的支持下,目前法庭所辖四镇均在司法所设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村均明确了一名调解员,至此,诉调对接机制得以确立,民间纠纷的调解不再局限于审判庭,而是根据便民利民的需要,及时得到调处,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宅基地、承包地、相邻关系等纠纷,由于诉调对接,调解适时得当,避免了矛盾激化,有效保障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悉心指导和培养编外“法官”

凌城人民法庭座落在江苏、安徽两省交界,辖四个乡镇,有人口三十万,辖区内均是农民,村里确定的治调委员亦均是农民居多,他们虽然熟知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生活阅历,但毕竟对法律规定并不熟知,为了培养他们,张辉同志亲自备课,主要讲授常用的法律法规,并传授他在审判工作中总结出来的调解“七法”,以乡镇为单位办了十期培训班。为使他们拥有工具书,张辉庭长从有限的法庭基金里节约下一笔钱,为每个调解员发放了一本最新版的《民事法律规定大全》。

培训奠定了法律理论基础,为培养他们实际工作经验,张辉庭长又在地头田间开起了示范法庭,邀请人民调解员现场旁听,同时请他们做些辅助调解工作。一个个庭开下来,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人民调解员感受到了调解的魅力,也增加了工作的自信心。通过一番努力,辖区内的调解员都成长为一把调解好手,群众称他们为“编外法官”。他们的辛勤工作,成就了凌城法庭的高调解率。回顾这些,张辉同志说,磨刀不误砍柴功,人民调解员这把刀雪亮了,我们才会收获多多。

注重实践总结出调解“七法”

社会和谐是衡量民事调解质量的最高标准,也是法官追求的最高目标。他运用多年调解经验总结出了“调解七法”,即:善于倾听、善于明法说理、善于“把脉”、善于劝勉和激励、善于发挥代理人和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善于把握调解节奏、善于“拍板”。善于倾听,就是要耐心地倾听当事人地诉说,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不因当事人所讲的与案件无直接关系便不让其讲话,这样可以使当事人从心理上感觉到法官的耐心、公平,对法官产生信任和亲近感。善于明法说理,就是在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后,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与当事人讲解道理和相关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与辩解,讲解哪些是合理合法的,哪些是与案情无关或与法与理行不通的,哪些可以得到法庭支持,哪些不能得到法庭支持。善于“把脉”,就是要善于掌握当事人的心态和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主张的差距,清理好调解思路。善于劝勉和激励,就是在阐明道理、把握当事人心态的基础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摆事实讲案例的方法,使当事人双方明白打官司对双方原本融洽和谐关系的损害和物力、精力的消耗,劝勉和激励当事人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善于发挥代理人及所在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就是充分利用当事人对其代理人及所在基层调解组织的信任心里请他们从中多做调解和解工作。善于把握调解节奏,就是根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心理,调解过程宜快则快,需慢则慢,把握案件调解时机。善于“拍板”,就是经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后,在双方当事人仍犹豫不决的情况下,为他们提出利益衡平的具体和解方案,促使案件进入和解状态,促进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七法”被市中院和省高院以“睢宁法院凌城法庭善用调解‘七法’成绩显著”为题在《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刊载。

多年来,张辉庭长悉心带出一支出色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拓宽了化解纠纷的渠道,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筑起了“大调解”之堤,唱响了“大调解”之歌,让纠纷化解成为渠内的涟漪。

清风徐徐,绿水荡漾,法庭辖区内,“和谐法官”与他多元化调解的故事变奏出一曲曲和谐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