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专门抢夺夜行妇女拎包的无业人员韩志新,在同伙入网潜逃被抓获后,近日被丹阳法院以其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7月至8月间的晚上,韩志新与同伙刘刚经过预谋,由韩志新驾驶刘刚的摩托车,刘刚坐在后座上,潜伏在丹阳吕城镇、导墅镇、金坛市等地少有人经过的路段,跟踪追赶步行和骑车的夜行单身妇女,抢夺了八名被害妇女的八只拎包,共得现金1448元和手机、小灵通等物,价值人民币5147元。刘刚归案后,韩志新潜逃在外,两个月后在常州被当地警方抓获。韩志新归案后为争取悔罪表现,家人帮其积极预缴罚金。法院考虑到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作了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