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21,一封当事人的普通感谢信感动了老马,更让睢宁法院108名干警增加了对老马的尊敬和爱戴。这封信是老马在办公室接待了要求离婚的当事人,经过老马的劝说,没有立案就回家了。

现在在江苏省睢宁县法院信访接待室工作的马良邦原是该院副院长,去年6月份退下来后,同事劝他回家休息,他说:“我的身体很好,现在法院人手少,我到信访接待室搞接待去。”一晃,他就在一般人不愿意干的信访接待工作岗位一干就是一年。

在睢宁县,提起法院马良邦副院长,从法院的同事到党政机关干部无不说“老马是好人,他为人憨厚、耿直,为了法院的工作,他就是一匹甘于奉献的老马”。

他从1985年部队转业后一直工作在法院,威望高、经验丰富。自进法院工作以来,他先后11次被法院和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称号,两次荣立三等功,省党校优秀学员,市文明法官、市优秀工作者……

为了两庭建设他流的汗水最多

从省、市法院领导到最高法院姜兴长副院长等领导到睢宁法院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指出的:在苏北欠发达地区和江苏最贫困的睢宁县能建设好一个具有浓厚法院文化和具备现代化办公条件的审判综合楼,你们不容易。看到睢宁法院的新大楼,了解睢宁法院的人都确信,睢宁法院的两庭建设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确实不容易,然而不容易的背后,马良邦副院长流下的汗水最多,老马的奉献最功不可没。

从大楼动工的第一天起,分管基建的老马和基建小组成员就扎身于工地,促进度,抓质量,协调、调度、考察比较、与商家谈判、进行合同审查等等,大量的工作面前,重重困难面前,马良邦同志从不向组织叫苦喊累,总是一丝不苟,条理有序地进行着。在主体工程进入关键时期,那是2003年的冬季,冰天雪地,寒风刺骨,马良邦同志主动让看管工地的其他法院同志回家,只身一人在工地和建筑工人们一起奋战。每一批来料,他都亲自检验;每一次立柱浇灌,他都亲自看着;每一个楼层竣工,他都亲自验收;每一次图纸改动,他都亲自跑到市建筑设计院论证。为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对于马良邦同志来说,连续一年半都没有节假日、休息日。用马良邦同志爱人的一句话说:自从法院盖楼,老马就不要家了。从马良邦同志爱人每周三至五次的向工地给老马送饭就可知道,老马确实辛苦。

付出汗水出收获。睢宁法院大楼主体工程于2004年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被评为市优质结构工程。

主体完工后,接踵而来的装饰、装璜、内粉刷等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每项工程都要进行策划、设计、预算造价、报价、招投标。每种材料都要严格把关,不但从质量品牌上要求严格,而且点点处处的色泽、样式都需要反复琢磨商定。不但建设施工项目繁杂、劳神,还要进行多方协调运作。为使基建工程能够更快更好、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马良邦同志不分上班、下班时间,来往于施工现场和法院办公室。这边要开会研究案件、审签法律文书,那边施工要请示,调整造型,验收材料,审签工程联系单。有时连饭都顾吃不上,有时由于急燥,高血压、心脏病使他头昏、心慌,他只好闭目在施工现场坐一下,还要接着工作。有时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不管是深夜,还是吃饭时间,他都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不但在工程上抓进度,抓质量,还要为法院减省基建费用,凡是要求法院出的钱,他都是尽力地争取减省,从各大小项标底编制费用到勘察设计费用、决算审计费用,及对所购的各种基建材料、设备,他都能认真摸清底价,反复协商,力求以最低的价格购得高质量的材料。与别的单位购置的相同品牌、相同质量的设备、材料相比,法院的购价有时会便宜一半价格。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他对基建组成员没有一句说教,但无声的示范,却促使每一名成员都能为法院的整体利益尽职尽责做事,做事干干净净。经过不懈地努力,到工程结束,基建组为法院节约建设资金100余万元。

为了审判事业,他创下的成绩太多

从部队转业到睢宁法院工作以来,他先后在经济庭、民庭、法庭、立案庭和审监庭干过,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和副院长。从1999年任副院长分管民商事审判以来,民商事审判业绩是一年一个台阶,年年有进步。该院民商事的17名审判法官中, 4人次荣立三等功,1人次荣立二等功,4人次获市优秀法官称号,17人全部是市文明法官;在集体受奖中,一个人民法庭获省先进人民法庭称号,四个法庭全部为市规范化法庭,二个法庭获市先进人民法庭称号,二个法庭被省高院表彰为调解先进集体,民一庭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公正与效率”是马良邦同志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的追求。如何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如何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切实做到审判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这都是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老马一直探索的问题。老马常向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人员讲:“老百姓将纠纷提交到法院,最终目的是定纷止争,不是为了走程序。如果一件案件走完了法定程序,但是纠纷未了,就是审判的失败。”因此,要求审判人员树立“民商事案件无小事”观念,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调解为“突破口”力求彻底解决问题,做到“官了民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他的带领和督促下,该院审判人员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认真执行着重调解的原则,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始终把倡导夫妻互敬、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互谅互让等传统美德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逐步摸索出“重温旧情法、憧憬未来法、子女牵挂法、打破幻想法、冷静处理法”等行之有效的调解决窍,使我院民事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如该院民一庭在办理邱某诉其子女继承纠纷案时,得知邱某曾举报其子犯罪,其子被判刑半年;其子也曾将邱某打成轻伤。邱某之妻去世后,儿子将其赶出家门。由于父子之间积怨较深,承办法官按照马良邦副院长的要求,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子女回忆童年的幸福,体会父母育儿的艰辛、老年的孤独,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讲到动物的反哺之情。最后,邱某子女终于醒悟,对以往的不孝之举后悔至极,一家三口相拥而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协议,儿子将父亲接回家中。两年来,睢宁法院共审理1022件婚姻家庭类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含撤诉)782件。诉讼调解如同一剂镇静药、一支减压器,有效避免了家庭矛盾恶化,为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非常大的作用。

企业破产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极小,但它关系成百上千个家庭的和睦幸福,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下岗工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金融部门的金融安全,审判不当甚至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针对这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老马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经验丰富的优势,亲自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研究和讨论,解决了大量的难以解决的问题。马良邦同志领导民二庭在审理破产案件时,除坚持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原则和司法理念外,还坚持实施以信息沟通和感情交流为核心的“阳光工程”。即以“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破产条件审查的信息沟通会;对债权人的资格审查确认、债权数额确定、别除权的审核确认信息沟通会;破产分析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的信息沟通会”三次信息沟通会的召开,结合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职工“三金”、生活费、工资、破产财产的变现率、清偿率等公示、公告、公布等其他阳光工程的实施,使债权人及破产企业职工的意见和主张得到充分的尊重,缓解了各方的对立情绪,消除了各方的合理误解,平衡了各方的利益纷争,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近三年来,睢宁法院共审理破产案件三十余件,审查金融部门涉案债权额33205.2万元,其中主张别除权的涉案债权9882.79万元,审查裁定其别除权有效的涉案债权4621万元,结案率达95%,各方对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高度评价。这样既舒缓了债权人(特别是金融债权人)的怨气,又缓解了破产企业职工的愤气,同时也缓解了人民法院所担负的巨大的社会压力和政治风险,促进了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注重自身修养,他是干警们的榜样

一年前,作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组分工,马良邦副院长既负责全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占全院审判案件的90%以上,又负责审判综合楼的建设工作,肩上的担子重、压力大,工作辛苦从未有怨言。在日常工作中,老马能与班子其他成员精诚团结,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不推诿,不扯皮,维护大局,当好一把手的助手和参谋,积极主动地提出一些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协助正职全面、准确地贯彻领导集体正确的工作意图。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与其他班子成员,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形成共识,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和岗位目标的要求,积极带领全院干警按照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上级的部署,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赢得了干警及其他班子成员的好评。实现了审判、基建工作的双胜利。

尤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马良邦副院长能够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各项廉洁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及本院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特别是在分管基建过程中,能够公开、公正办理一切招投标、购物等事项,拒礼拒贿达3万余元。为了确保“大楼建起来,形象树起来”,防止出现不少建设工程发生的“楼起人栽”腐败现象,他积极向党组建议,除让纪检同志参加基建组常驻工地外,还从全院干警中推选10人组成购物委员会,监督基建组的工作,并实际公开、公正地具体操作招投标和采购材料、器材等基建所有事项。由于他能坚持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所以他从没有出现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枉法裁判谋私利等不廉洁行为;能够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成为全院干警公认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