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6-25 浏览次数:1004
本网南京讯:为重申和强调廉政纪律,进一步固化我院干警的廉政意识,我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禁令出台的重大意义的理解,提高了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认识,增强了对腐败表现形式的辨析能力。在此基础上,我院党组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院廉政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要进行深入再学习。各部门要组织专门时间认真学习中纪委的规定,学习面须达到百分之百。学习要实现“三消除三树立”,即消除感觉良好,树立主体意识;消除不良苗头,树立自警意识;消除薄弱环节,树立防微意识。
二是要固化廉政零违纪观念。要把“零违纪”作为一种目标,更作为一种追求,引领和提醒全院干警随时注意校正自己的言行,谨慎遵守各项廉政制度纪律规定,力求实效,逐步实现“廉政建设零违纪、群众越级零投诉、司法行为零违规”的目标。
三是要畅通监督渠道。要自觉将法院和个人置身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用他律促自律,用监督制腐败,确保我院廉政建设始终保持良性状态。
四是要把控好重、热、难的关口。对于案件请托、出差“三同”、公用经费开支、用人等容易成为腐败切入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跟进,盯牢重点岗位,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多管齐下,从源头与关口上把好拒腐防变的关键关口。
五是要树立文化建设的风尚。要通过继续推进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健康思想和职业操守的宣传与引领,用正确的意识与习惯占领干警的思想领域;大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占领业外活动时间;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培养队伍积极向上、高雅健康的心灵,从根本上探索与建立拒腐防变的有效措施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