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年初以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加大诉前保全诉讼措施的实施的力度,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诉前保全措施的实施方法,取得良好效果。截至625,该院共实施诉前保全措施39件,保全后当事人当即主动履行12件,进入诉讼和执行阶段27件。其中进行执行阶段的11件执行案件全部得到完全执行结案。

诉前保全措施需要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因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不准确,保全查封的财产有可能出现错误,风险较大。但江苏睢宁人民法院对诉前保全措施采取专门小组负责,形成一套诉前保全措施实施的流程,有效实行诉前保全,对减少诉讼和执行案件起到一定的作用,尤其是财物被保全后,有利于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