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 岂能拌嘴就离婚
作者:朱加荣 发布时间:2007-07-04 浏览次数:1799
钱某与其丈夫结婚已经近20年,儿子今年19岁,丈夫邱某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整天难得说上一句话,夫妻之间交流不多,钱某称有时想找个吵架的人都没有。但是他们是青梅竹马, 双方感情很好。前两天,钱某提出儿子已经长大,又待业在家,应该出去找点事情做做,也可以锻炼锻炼。令她意外的是,她的建议不仅遭到儿子的反对,还遭到了一贯百依百顺的丈夫的强烈反对,夫妻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钱某感到自己一心一意为了这个家这么多年,里里外外,辛苦也就罢了。现在让儿子出去闯一闯,还不是为了儿子好,难道让儿子一辈子留在父母身边。钱某想不通,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只要把调解工作做得恰到好处,这对夫妻是能够和好的。考虑到双方都仍在气头上,不宜立即组织调解,让双方冷静两天。两天后,在法官的安排下,钱某与被告邱某及邱某的亲戚都来到了法庭。通过观察,被告似乎已经平静下来,原告却是余怒未息。对此,法官决定分开谈话,分别向他们说明夫妻之间贵在相处,遇事要多商量、多交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在法官和被告的亲戚的共同劝说下,原被告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过激,双方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互相体谅,多交流,多协商。最后,原告撤回了起诉,一家人一起欢欢喜喜的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