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网柔情拯救“迷途羔羊”
作者:葛宝华 发布时间:2015-07-23 浏览次数:2289
暑期来临, 中小学生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欢乐暑假。而在每年的暑假生活中,大部分未成年人都处于一种“无组织”的生活状态下,违法的几率较平时大大增加。为了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违法的泥潭,昆山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构筑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网”,努力保障每一位未成年犯的权利,有效履行人民法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责,摸索出一条充满人本色彩的未成年人关怀之路。
寓教于审,宽严相济
“谢谢法官和专家的帮助,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7月初,在昆山法院少年庭审理的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件中,未成年犯小刚(化名)在心理咨询专家的辅导下后知后觉,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当事人小刚今年刚满十七周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出来打工。今年,他在网络上接触了大量色情信息后先后对两名女子实施了猥亵行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到法院。考虑到小刚年龄尚小且系初犯,办案法官便联系了市心理咨询师协会,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对他进行心理辅导。辅导过程中,专家从小刚的成长经历入手,循循善诱,用亲和的态度消除了小刚内心的紧张,引导他认真剖析犯罪原因,从内心知罪、悔罪,并鼓励小刚正确对待自己的错误,将来积极乐观地融入社会。
一张圆桌,一支业务精通、富有爱心的少年法官审判队伍、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专业人士,缓和的庭审气氛大大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像这样寓教于审的“圆桌式”审判是昆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涉少案件的审判中,昆山法院始终坚持公正裁判,并确保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人权权益,近年来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坚持宽严相济的审判原则,我们非常重视并维护好未成年犯的权益。”昆山法院少年庭庭长徐琰介绍,对于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法院在做好社会调查、积极落实监管和帮教的基础上,扩大缓刑适用比例。对于罪行轻微、有明显悔罪表现的,单处罚金刑。
据统计,从2010年到2014年年这5年来,在昆山法院少年庭判处刑罚的730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及免于刑事处罚的共有702人,约占总人数的96%,其中共适用缓刑169人。
审判延伸,法外有情
虽然身处高墙内,涉罪未成年人却因励志学校而不断受到感化,曾经误入歧途的他们变得乐观,学会了感恩。2015年春节前夕,昆山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励志学校,陪全体学员共迎新年。“想给父母做张贺卡,感谢他们的付出”、“打算给心理辅导的老师写封信,谢谢他们对我的鼓励和帮助”、“就要出去了,想开个小店自食其力”……一起畅想新的未来时,这些孩子都许下了积极向上的美好心愿。
“从前真没想过监狱里还能有这样一所特殊的学校,老师总是面带笑容地鼓励我们,在这里,我学会用废旧物品做成各种饰品装点生活环境,还学会自己做幻灯片,有时真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说起在励志学校里的生活,曾因犯故意伤人罪来到学校的17岁小曾感激地表示自己收获了很多。
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学校开设了计算机信息管理、机械加工技术、烹饪与营养、水产养殖、果蔬栽培等16门实用课程,受涉罪未成年学员500余人,实现了帮助孩子们带着良好的心态和本领顺利回归社会的初衷。更值得一提的是,成立至今,从励志学校走出的学员再犯罪率保持在1%以下。“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虽然犯了错,但不应该在悔恨中度过宝贵的青春。我们要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爱,引导他们积极改造重获新生的机会。”纪珍说。
2013年,小杨因入室盗窃财物被抓获,被公诉机关以未成年涉嫌盗窃犯罪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小杨的真实信息与其交代的不符。考虑其可能系未成年人,不宜采取生硬的讯问方式,法官将小杨转由少年法庭励志学校。
在励志学校,小杨接受了法律知识课程与讲座、“一对一”心理辅导等多种法律课程,逐渐被感化。在数天后,他终于写信坦白了自己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并主动交代了犯罪的过程。通过励志学校这一“春风化雨”式的心理介入辅导,既查明了案件事实,又促进了被告人的悔过自新,实现了较好的帮教效果。
一改以往临时化、个别化的帮教工作弊端, 2010年,昆山法院在昆山市看守所内建立了全国第一所“少年法庭励志学校”,专门对看守所内的在押未成年人开展课程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教。那里有电脑房、图书室、活动室,学员们甚至还可以学英语学烹饪。此外,昆山法院还常常联合相关支持单位开展捐物品赠书籍、演讲、文化演出等活动,加大人文关怀,帮助学员们逐步实现从认识错误、转变思想到提高技能、重塑信心的蜕变。
“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本该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快乐地成长,却因为缺乏正规的引导和教育而误入了歧途。作为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如何拯救这些迷途的孩子,帮他们走出困境并重获新生,是我们最为重要的使命。”昆山法院少年庭前庭长、少年庭励志学校校长纪珍说出了全庭法官的共同心声。
搭建平台,构筑“防火墙”
去年,昆山法院收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79件101人,比上年同期减少57件59人,同比下降41.9%。“保护未成年人,最有效途径还是预防。通过普法教育,将未成年人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降低他们违法犯罪的风险。”少年庭法官周春晓表示。
今年6月24日,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昆山法院组织一批在校师生来法院旁听涉毒案件的集中宣判。宣判结束后,刑事审判庭法官还向师生们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毒品犯罪案件的成因以及打击毒品犯罪的经验对策。随后,师生们还受邀走上审判席试敲法槌,感受法律威严。
开设法庭主题开放日,邀请在校学生参观法庭,成立法制校园宣讲队,定期到学校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几年来,昆山法院不断深入校园,用鲜活的案例审判教学,为在校未成年人提供最为直接的普法教育。
除了主动走进校园,法院少年庭还积极与共建单位搭建平台,进一步构筑未成年犯罪的“防火墙”。2013年,昆山法院少年法庭与昆山市公安局长江派出所共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室”、与千灯派出所共同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千灯工作站”,分别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帮教长效机制,同时通过对辖区内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收集信息,逐步建档,并开展帮教活动。现已对十余名因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帮扶。
“随着昆山经济的迅速发展,大批外来人口的涌入也引发了外来未成年犯罪多发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采访中,少年庭法官们也表示了当前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据少年庭统计,每年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都占据了很大比例,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盗、抢案件。其中,有前科劣迹或系多次作案,主观恶性较大,部分未成年被告人还出现取保候审期间脱保、再犯的情况。
未成年人的身心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大,而家长的教育缺失、学校的德育忽视、社会的监管缺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流动性大、监管不易等特点,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的预防任重道远。 法官也在此呼吁,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形成合力,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