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经理谋私利 侵占货款触犯刑律
作者:张留兵 发布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1778
本网苏州讯:上海人顾某身为公司市场部经理,却伙同他人私自出售公司化妆品,并侵吞货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2月,顾某在任职苏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期间,伙同公司营业管理部主任金某(另案处理)经过事先预谋,由顾某联系买家、金某利用职务便利嘱咐公司驻南通事务所将价值38500元的400件化妆品发售给他人,化妆品出售后所得的货款被两人共同侵吞。
法院认为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