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犯罪金额高达2100余万元,犯罪时间长达14个月,犯罪地域涉及全国6省市的巨额合同诈骗案,711日上午被连云港中院一审审结。被告人潘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案值之高,犯罪地域时间跨度之大,堪称该市之最。

20046月至20058月间,被告人潘健伙同他人共同预谋实施诈骗,并进行了具体分工,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并与其洽谈合同事项,然后由被告人潘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人潘健采取支付货款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当对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发送货物后,被告人潘健遂即将货物低价处理。当厂家索要剩余货款时,潘健以各种理由拒付或少付货款,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潘健通过上述手段,先后以建电经贸公司和广西建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河南省、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等地诈骗作案11起,骗取被害单位货物共计价值21 907 995.75元,该案最终被连云港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法院认为,被告人潘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