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的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用辛勤的汗水与满腔的热血铸就着法律天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庭庭长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演奏出动人的和谐社会音符。他就是江苏省“优秀法官”、新沂市瓦窑法庭庭长王茂峰。

无私奉献不言悔

从司法学校一毕业,他就被分配到人民法庭工作。他热爱审判事业,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自从佩带徽章的那天起,司法为民的信念便扎根在他的脑海中。

瓦窑法庭地处农村,辖区较大,远离市区,人少案多,工作繁重,条件艰苦。作为庭长的王茂峰既要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又要指导庭里人员办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是该庭最忙的人。即便如此,他办案总是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从不马虎。他凭着对事业的忠诚,一干就是十七年,无怨无悔。他严格庭务管理,从严治庭。他带领全庭先后制订和完善了周前会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规定、卫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自觉贯彻执行,逐步形成了法庭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5年他爱人分娩时需要人照顾,他因为工作任务繁重,只得将年逾七十的岳母接来照顾母子俩,其间,他不仅没有因爱人分娩请过一次假,还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他热爱法庭,以庭为家,尽管孩子小,家庭需要照顾,但他从未向组织提出过调回院机关的要求。

公正办案重实效

他认为法官的天职就是多办案、办好案。多年来,他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不但保证案结事了,而且达到案结事好;不但重视法律效果,而且还取得了社会效果。他所审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0%以上。“秉公执法,办案神速” 几个大字是浙江商人先生送他的锦旗上绣的。那是2002年在新沂市政府招商引资大环境下,先生千里迢迢来到了瓦窑镇,和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联营,先后投资了四十万元资金,本想红红火火干一番事业,没想到所投的资金如石沉大海,一向精明的浙江人懵了,找当地政府迟迟未能解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先生来到了瓦窑法庭,王茂峰同志热情接待了他,看到当事人满腹疑惑、心事重重,他在心里就暗暗地下了决心,一定要办好这个案子。他立即为先生办理了立案手续,并迅速地下达了保全裁定,第二天便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整整一个上午的耐心说教,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该企业自愿以其资产抵偿先生的投资款,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是王茂峰经常告诫同事的话。他时时处处把当事人的冷暖挂在心上,无论案件大小,案情繁简,他总竭力办成一件件“铁案”,让双方当事人定纷止争,胜败皆服。

廉洁无私树正气         

王茂峰在工作中也和其他人一样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人情干扰,许多当事人,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托领导说情,但他始终在人情和公正之间选择后者。“官不怕,民不欺,为民请命,伸张正义”始终是他的工作信条。每逢庭里遇到难办的案子,他大都亲自审理,顶住压力,排除阻力,依法办案。一次,一乡领导找到他,希望他能改变对某件案子的审理意见,还多次想宴请他都被拒绝。当时,也有人劝他给领导一点面子。但是他坚定地回答:“我不能有愧于身上的国徽。”最后,他依法公正地审结了此案,就连那名乡领导也不得不心悦诚服。王茂峰同志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但也得罪了许多关系,但他始终不改初衷。他常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只有秉公执法,铁面无私,树立起威信,弘扬了正气,才能做一名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