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响水县人民法院里,有一名公道正派、执法如山、爱岗敬业的青年法官,他就是南河法庭副庭长秦广林。多年来,他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省高院、市中院、县政府及法院多次表彰,2004年被江苏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委综合办联合表彰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响水团县委、宣传部、政法委联合表彰为“响水县十佳青年卫士”,20061月被响水县政法委表彰为“响水县十佳政法干警”,20064月被评为盐城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

刻苦学习钻研 强化业务素质

勤奋好学,肯钻研,业务能力强,这是同事对他在学习上的评价。1994年,他从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响水法院工作。走上工作岗位后,每天接触到各类不同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他深感自己所学的知识不够,法律知识博大精深,法律法规如此之多,作为一名法官,如果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很难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天道筹勤,在较短的时间内,他通过自学考试,先后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苏州大学法律本科文凭。2005年,他又在办案超百件的情况下,通过了苏州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在法律知识海洋遨游中,他能够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书本知识转化为自身办案能力。几年来,他办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纠纷,赢得同行尊敬和领导的肯定。

注重调解艺术 巧妙化解纠纷

在案件的审理中,他注重调解艺术,巧妙化解纠纷。他深知调解不仅能使案件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而且能达到法律、社会、政治、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工作过程中,他注重每个案件的调解,讲究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多调少判,诉息人和”的指导思想,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不断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从多角度化解纷争,实现案结事了。原告镇江市某蓄电池厂与被告杨某货款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一例。被告杨某在原告处购买了一批价值26875元的电池,只给付了8075元,余款立了欠据。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电池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余款,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响水法院,要求帮助其追回货款。秦广林接到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首先稳定住双方的情绪,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让双方都提出各自想法,并在双方的差异中寻找共同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调解协议。

默默无闻奉献 扎根基层无悔

在法院工作的同志都知道,基层法庭是工作最艰苦的地方,也是最锻炼人的地方,选择到法庭工作,就意味着少顾及家庭,多车马劳顿,少娱乐休息,多枯燥繁琐。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陈家港法庭、运河法庭、小尖法庭工作,这一待就是5年。他家住在县城,爱人在乡镇小学任教,夫妻两地分居,小孩上幼儿园,其老父教师退休,老人、小孩都要人照顾,家庭生活的重担和繁忙的工作矛盾可想而知,但他从不叫苦叫累,从未有过半点怨言,从未向领导提出半点要求,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无论在书记员岗位上从事辅助工作,还是在审判岗位上从事审判业务,他都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全身心地忙他的工作。法庭的工作炼就了他吃苦耐劳的精神,让他接触了最基层的当事人,使他善解人意,体察民情,同情弱者,嫉恶如仇,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为平息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清清白白做人 公公正正办案

作为一名法官,他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工作中,他始终做到不拿群众一分钱,不抽群众一口烟,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坚持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利所迫,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工作以来,没有接到过一起群众投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

水滴虽小,但它却能折射整个太阳的光辉;小草虽微,但它却预示着大地的生机。秦广林是平凡的,因为他只是共和国千百万法官中普通的一员,但是他的身上去闪耀着天平灿烂的光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崇高宗旨,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履行着自己庄严的誓言:“忠于法律,严格执法,让公平正义以最快速度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