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实行陪审员分类参审效果明显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5-08-21 浏览次数:1082
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定专业知识、群众基础厚重、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和司法亲民纽带的作用,分类参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提高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效果,该院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陪审案件的意向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将142名人民陪审员分成民事、刑事和行政陪审员三类,把每一类陪审员与不同类型的案件相对应,在选择陪审员时对照案件的类型,分类确定陪审员参与案件的陪审工作。
在审理民间纠纷时,邀请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有调解经验的陪审员参加,发挥他们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促使当事人之间消除隔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邀请来自学校的老师、共青团和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发挥他们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优势,通过他们做好未成年人的庭前、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审理医患纠纷、借贷、担保案件及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时,注重邀请在医院、金融、工会、建工局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以便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今年共参与审理疑难案件306件,调解各类纠纷案件810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100%;参加重大疑难案件执行29件,参与执行和解75件,协议内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