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金融改革”、“金融普惠化”、“P2P网络”……这些2015年的金融热词,同样出现在今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0-2014年度金融商事审判情况通报》中。《情况通报》全面总结2010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金融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归纳问题,研判趋势,揭示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同时发布十大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该《情况通报》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江苏法院新收各类一审金融商事案件79.59万件 ,审结(含旧存)79.80万件,结案标的金额3642.62亿元。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51万件,比2010年增加52.32%,新收案件标的总额1543.46亿元,比2010年增长612.23%。从案件类型看,在审结的案件中,排在前五位的案由分别是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担保合同纠纷,占比分别为60%、24%、7%、4%、3%,占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98%。而伴随金融机构多元化,涉典当公司、小贷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纠纷,涉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纠纷,涉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征信评级、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等新兴金融业态纠纷将逐步增加。

  江苏高院在向金融机构提出功能设置、交易规则、制度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发布了江苏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类型包括: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储蓄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