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受最高法院领导和省高院领导充分肯定的“全国优秀法院”。

 

他是盐城市委连续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他是受群众赞誉的“盐阜政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时光荏苒,20081219日,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学坤从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手中接过全国优秀法院奖牌的那一刻还萦绕在眼前,而今的盐阜政法典型也一直在人们关注的视野中。20117月,他不孚众望,在各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中,作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迎来了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盐城晚报、盐城广播电台四家主流媒体的集体“聚焦”。

 

“酒香不怕巷子深”,记者深入了解得知:盐都法院坚持以群众工作为核心,依托“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导员”、“基层和谐共建”和“青少年教育救助”三大载体,创造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盐都样本”。

 

法治教导员进村居——争先为民

 

201010月,“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导员”在盐都法院党组会议上应运而生,60名法官亲赴基层一线,担任“法治村干部”,这一举动创了全省法院之先例,赢得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更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一片赞誉。

 

没有经验,法治教导员工作的抓手应该在哪里?“走基层,做调研,了解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盐都法院党组书记、徐学坤院长告诉记者。

 

一把手院长的态度成为了大家的指路明灯,法治教导员们将基层调研放在首位,坚持驻村工作常态化、基层联络经常化,深入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状况、成因、特点,深入调研掌握基层农村群众的现代法治需求。

 

记者采访盐都区委法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得知:针对征地、拆迁、赡养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该院法治教导员共7次向党委、政府报告了基层群众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6份,并制作完成了关于农村借贷纠纷和土地流转等7份调研报告。

 

“一根筷子折得断,十根筷子折不断,仅仅依靠提供司法建议和调研报告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做的是让基层组织更快地强大起来。”副院长陆鑫森告诉记者。

 

在法治教导过程中,该院法官积极配合村(居)两委开展基层法治工作,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制辅导600余次;利用业务特长,指导10多个村(居)重新制定了村规民约;为村(居)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提高了村(居)“两委”民主建设质量,增强了村民自治的管理效果。

 

“一开始我们根本不会什么调解,但现在不一样了,多亏了盐都法院的法治教导员的培训和指导”,盐都区秦南镇的人民调解员告诉记者。

 

为了扩大调解力量,增强调解力度,法治教导员先后帮助辖区11个街道、社区成立民调组织,帮助农村自治组织建立了自己的调解网络,并对3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联合民调组织化解了1200余起矛盾纠纷

 

基层和谐共建——齐心为民

 

为了实现在更大范围内服务群众,盐都法院将自己作为服务群众和联络群众的纽带,努力构建“基层和谐共建”的服务模式,尤其是开展的三项活动极具说服力

 

诉讼服务,实现应对到常态的转变。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集民意收集、纠纷研判、司法引导、诉前调解、执行督促于一体,通过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基层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风险预判,并进行适度司法引导,转变矛盾纠纷为可控制状态。

 

百点千案,实现审判到服务的转变。2011年上半年,该院在巡回审判网络化、审判服务常态化上狠下功夫,积极打造“百点千案”工程,全面建设“一百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化解纠纷不少于2000件,将多元化的审判模式转变为多层次服务群众的新途径,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达到了惠民、利民的服务实效。

  

庭所共建,实现单一到联合的转变。在参与基层综治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熟悉民风、社情的优势,不断完善“庭所共建”机制的联动功能,将过去单一的纠纷调处过程拓展为联合共建的完整体系,使“庭所共建”成为了基层综治的中坚力量。基层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始终将“联合作战”放在首位,当治安纠纷与民事诉讼发生重合时,双方互相派员进行联合调解,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资源消耗、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化解纠纷。

 

少审教育救助——创优为民

 

人们记忆犹新,201011月,一起遗弃唇裂婴儿的犯罪案件在盐都法院审理结束,婴儿父母因无力医治患儿而选择了遗弃,但主审法官邵晓萍却选择了“不抛弃、不放弃”,及时帮助这个家庭解决了2万元的治疗费用,缓解了这个家庭的后顾之忧,被誉为了刑事战线上的“陈燕萍”。

 

“刑事审判不仅需要惩罚犯罪,还要注重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如果一个社会连父母都不要自己的孩子了,法院也一判了事了,那群众对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呢”,邵晓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

 

这样的事例感染着每一位干警,同时也向党组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涉少案件的教育救助刻不容缓。

 

在涉少刑事审判服务中,少年法庭积极与学校、村居、企业签订“青少年法制教育”协议,并先后建立了5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课堂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活动23,通过对“两抢一盗”等典型案例、常见案例的分析,广泛开展司法教育,从源头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预防、教育只是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更需要做的是救助那些失足青年和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少年法庭副庭长郝月如是说。

 

2011年上半年,该院成功筹备了“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基金”,以基金运作的方式,先后援助受伤害的未成年人4人次,为5名失足青少年提供无偿的职业技术教育,让他们重返社会并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帮扶救助工作,不仅盐都法院自己在做,他们还积极倡导其他人一起做。针对青少年救助的零散局面,少年法庭积极与辖区公安、检察、监狱、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家属沟通,建立系统化、全面化、多层次的无缝对接救助制度,在充分掌握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失足青年从法律、亲情、心理等方面进行疏导,防止他们逐渐成为社会“边缘”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