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野平川真情服务
作者:杨奇 成正宜 发布时间:2011-11-11 浏览次数:1027
他是受最高法院领导和省高院领导充分肯定的“全国优秀法院”。
他是盐城市委连续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他是受群众赞誉的“盐阜政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时光荏苒,2008年12月19日,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学坤从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手中接过“全国优秀法院”奖牌的那一刻还萦绕在眼前,而今的盐阜政法典型也一直在人们关注的视野中。2011年7月,他不孚众望,在各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中,作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迎来了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盐城晚报、盐城广播电台四家主流媒体的集体“聚焦”。
“酒香不怕巷子深”,记者深入了解得知:盐都法院坚持以群众工作为核心,依托“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导员”、“基层和谐共建”和“青少年教育救助”三大载体,创造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盐都样本”。
法治教导员进村居——争先为民
2010年10月,“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导员”在盐都法院党组会议上应运而生,60名法官亲赴基层一线,担任“法治村干部”,这一举动创了全省法院之先例,赢得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更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一片赞誉。
没有经验,法治教导员工作的抓手应该在哪里?“走基层,做调研,了解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盐都法院党组书记、徐学坤院长告诉记者。
一把手院长的态度成为了大家的指路明灯,法治教导员们将基层调研放在首位,坚持驻村工作常态化、基层联络经常化,深入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状况、成因、特点,深入调研掌握基层农村群众的现代法治需求。
记者采访盐都区委法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得知:针对征地、拆迁、赡养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该院法治教导员共7次向党委、政府报告了基层群众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6份,并制作完成了关于农村借贷纠纷和土地流转等7份调研报告。
“一根筷子折得断,十根筷子折不断,仅仅依靠提供司法建议和调研报告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做的是让基层组织更快地强大起来。”副院长陆鑫森告诉记者。
在法治教导过程中,该院法官积极配合村(居)两委开展基层法治工作,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制辅导600余次;利用业务特长,指导10多个村(居)重新制定了村规民约;为村(居)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提高了村(居)“两委”民主建设质量,增强了村民自治的管理效果。
“一开始我们根本不会什么调解,但现在不一样了,多亏了盐都法院的法治教导员的培训和指导”,盐都区秦南镇的人民调解员告诉记者。
为了扩大调解力量,增强调解力度,法治教导员先后帮助辖区11个街道、社区成立民调组织,帮助农村自治组织建立了自己的调解网络,并对3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联合民调组织化解了1200余起矛盾纠纷。
基层和谐共建——齐心为民
为了实现在更大范围内服务群众,盐都法院将自己作为服务群众和联络群众的纽带,努力构建“基层和谐共建”的服务模式,尤其是开展的三项活动极具说服力。
诉讼服务,实现应对到常态的转变。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集民意收集、纠纷研判、司法引导、诉前调解、执行督促于一体,通过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基层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风险预判,并进行适度司法引导,转变矛盾纠纷为可控制状态。
百点千案,实现审判到服务的转变。2011年上半年,该院在巡回审判网络化、审判服务常态化上狠下功夫,积极打造“百点千案”工程,全面建设“一百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化解纠纷不少于2000件,将多元化的审判模式转变为多层次服务群众的新途径,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达到了惠民、利民的服务实效。
庭所共建,实现单一到联合的转变。在参与基层综治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熟悉民风、社情的优势,不断完善“庭所共建”机制的联动功能,将过去单一的纠纷调处过程拓展为联合共建的完整体系,使“庭所共建”成为了基层综治的中坚力量。基层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始终将“联合作战”放在首位,当治安纠纷与民事诉讼发生重合时,双方互相派员进行联合调解,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资源消耗、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化解纠纷。
少审教育救助——创优为民
人们记忆犹新,2010年11月,一起遗弃唇裂婴儿的犯罪案件在盐都法院审理结束,婴儿父母因无力医治患儿而选择了遗弃,但主审法官邵晓萍却选择了“不抛弃、不放弃”,及时帮助这个家庭解决了2万元的治疗费用,缓解了这个家庭的后顾之忧,被誉为了刑事战线上的“陈燕萍”。
“刑事审判不仅需要惩罚犯罪,还要注重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如果一个社会连父母都不要自己的孩子了,法院也一判了事了,那群众对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呢”,邵晓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
这样的事例感染着每一位干警,同时也向党组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涉少案件的教育救助刻不容缓。
在涉少刑事审判服务中,少年法庭积极与学校、村居、企业签订“青少年法制教育”协议,并先后建立了5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课堂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活动23次,通过对“两抢一盗”等典型案例、常见案例的分析,广泛开展司法教育,从源头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预防、教育只是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更需要做的是救助那些失足青年和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少年法庭副庭长郝月如是说。
2011年上半年,该院成功筹备了“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基金”,以基金运作的方式,先后援助受伤害的未成年人4人次,为5名失足青少年提供无偿的职业技术教育,让他们重返社会并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帮扶救助工作,不仅盐都法院自己在做,他们还积极倡导其他人一起做。针对青少年救助的零散局面,少年法庭积极与辖区公安、检察、监狱、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家属沟通,建立系统化、全面化、多层次的无缝对接救助制度,在充分掌握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失足青年从法律、亲情、心理等方面进行疏导,防止他们逐渐成为社会“边缘”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