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集中警力重拳出击“老赖”
作者:郭海军 赵玲 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1161
为了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打击拒不履行裁判的嚣张行为。8月28日上午,宜兴法院出动40多名执行干警进行集中出屋执行行动,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清理。
2009年8月28日,当时还是夫妻关系的任某、芮某两人向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贷款89万元购买了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新天地花园7号2004室的房产,贷款期限为360个月,并以其所购的房屋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后,两人多期未按约还款,并于2013年3月15日办理了离婚手续。至2014年10月,任某和芮某共结欠中国银行借款本息854522.17元,银行遂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2014年11月,宜兴法院依法判决任某、芮某归还中国银行宜兴支行借款本息、诉讼费等共计人民币9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任某、芮某并未履行归还义务,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任某、芮某在宜兴法院有多起涉执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但任某和芮某均不到庭,拒不偿还欠款。于是执行人员在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的陪同下,前往新天地花园7号2004室。因家中无人,后在公安局的配合下,对大门进行强制开启并更换门锁。经仔细清点,室内除四台三菱空调、一台西门子油烟机外,其余物品被执行人已搬空,执行人员遂对房屋张贴了查封封条。随后,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戴某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1255200元竞得。然而,就在法院拍卖期间,查封的房屋被擅自更换门锁,任某的父母、两个儿子和芮某一起住进了已拍卖成交的房屋。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说服工作,对方都不愿意搬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找了一套70平米的房产安置芮某一家,芮某一家予以拒绝,任某父母在宜兴市官林镇也有二间二层楼农村住宅房。
“对于这种有条件履行判决,但仍使出各种花招阻挠法院依法执行的'老赖',我们要坚决予以打击。”最终,法院决定派出警力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出屋的措施。宜兴法院常务副院长翟一平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