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认识老潘是在信访接待室,当时的他衣衫不整,胡腮拉撒,蓬头垢面,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皱纹,五十刚出头,看上去像老头,话虽不多,但是道出了坎坷的人生经历。

  原来,刚满18岁的老潘被安排在社办厂工作,涉世不深,当时正处“文革”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他看到有人检举他人而立功,幼稚的他也想找机会立个功,可这个机会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脑子一转不如自己动手,然后再去报功,神不知鬼不觉。一天晚上他在厂电线杆模仿他人笔迹书写了“反标”,第二天一上班就去报案,厂方立即向公安报案。很快破案工作组进驻工作,半天也查不出个蛛丝马迹,最后把目标锁定报案人,本想立功的老潘,经不住几番讹诈,乖乖的交待,随后被带走,最后“军管会”以反革命罪判刑八年。

  潘某在服刑期间不断申诉,石沉大海。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纠正冤假错案,改判老潘无罪。老潘坐牢已快满八年了。释放后的老潘没有工作,只好自己谋生,以做卤菜为生。被捕坐牢虽然平反,但人言可畏,怕影响自己的婚姻,谁要个劳改释放犯呢?所以老潘也不再去要赔偿了。

  转眼间,老潘也年纪大了,子女也成家,有时感觉到力不从心,这时他听人讲,判错的案件可以得到国家赔偿,自己不能白白坐八年牢啊,开始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因为此案不适用国家赔偿法,原来的社办厂也早已关闭,潘在无人搭理的情况下,去省市上访,要求赔偿。化解信访的任务就落到了法院。

  “文革”留下的后遗症,应该在当时平反时一揽子解决善后问题,拖了十几年后,处理的难度相当大。根据当时的政策应由原单位解决,可原单位不存在,找其主管部门安宜镇,对此不清楚,即使解决也就是2~3千元,因为当时的工资低,潘一下子接受不了。我们也非常同情老潘,无罪之人坐了八年牢,耽误了青春,什么都毁了,适用当时的政策也不错,能否再突破些,这样对潘也是一个安慰。

  老潘每天跑法院,我们每天跑安宜镇,是否再增加些,分管书记也做不了主,只好找一把手,还不错,书记听了汇报,也表示同情,研究一下再说。喜滋滋找老潘谈话,可潘一反常态,钱一分也不要,就是要把劳动关系续上,在之前由你们补交,以后由我交,这样等我老了有个生活保障,一下子又把思路给打断了。

  凭良心讲,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也在情理之中,但办起来就不容易了。劳动局讲全市没有这个先例,经过多次交涉,能否破个例,稳定压倒一切。局长被法院叮的没办法,又请示市劳动局,最后是特例特办,下不为例,帐一算,补交要一万二千元,而安宜镇只同意给八千元,不能功亏一篑,一把手院长出面,终于把资金落实了。

  当潘某拿到养老保险红本子时,相当激动,感谢法院,我一腿没跑,全亏你们,我背了几十年“反革命”的黑锅,今天终于扔了,这个事到此结束,我写保证书。一起“文革”遗留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老潘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像换了个人似的,把卤菜摊换成卤菜店,看到我都要请去坐坐,还要带些卤菜。心领了,东西可不能要。看着老潘忙的欢的背影,让我想的很多,新官要理旧事,不能把问题推向社会,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多跑一腿,信访人就少跑十腿,我们多说一句,信访人就少说十句,只有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中,信访将不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