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深入案发地公开开庭
作者:商东 发布时间:2007-08-03 浏览次数:3006
该院当庭对该案依法作出了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洪双、高四桂、王文华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郭春强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陈超有期徒刑三年。
参加旁听的群众说,法院将法庭搬到案发地村委公开开庭不仅震慑了犯罪分子,消除了犯罪对他们心灵造成的伤害,也使他们观摩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感受了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有益的现场法制教育,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该院当庭对该案依法作出了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洪双、高四桂、王文华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郭春强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陈超有期徒刑三年。
参加旁听的群众说,法院将法庭搬到案发地村委公开开庭不仅震慑了犯罪分子,消除了犯罪对他们心灵造成的伤害,也使他们观摩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感受了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有益的现场法制教育,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