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拆迁赢民心-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服务拆迁工作纪实
作者:吴玉凤 发布时间:2007-08-06 浏览次数:3343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院面对在大市区建设中,拆迁纠纷引发矛盾多发的实际,树立“和谐拆迁”理念,为辖区稳定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依法审判保和谐。
为依法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该院以“依法”作为处理此类纠纷的前提和保证,对违反拆迁程序和拆迁补偿标准的案件,能坚持原则,坚决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戴某与某拆迁公司拆迁合同纠纷一案中,戴某房屋被拆除后又向法院起诉,认为他与拆迁公司的拆迁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补偿标准过低,法院受理该案后,经仔细审查,发现安置补偿协议确有不合法之处,后法院说服拆迁公司向戴某补充给付了补偿款,维护了戴某的利益。三年来,该院审结涉拆迁合同纠纷案件120余件,其中有 40多起案件拆迁公司向被拆迁方补充给付了赔偿款,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强化调解促和谐
针对拆迁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该院始终贯彻“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此类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深入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并邀请有关行政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当地社会威望较高的人士参与调解。 2006年该院受理4件涉及2004年市开发区境内纬二路拆迁遗留的拆迁纠纷案件,因现补偿标准比2004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按照现行补偿标准补偿又会引发新矛盾。该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处理,分管院长亲自担任案件审判长,并会同拆迁办、有关村组干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得这批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三年来,该院审结的拆迁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服务延伸助和谐
针对拆迁工作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法院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到村、组、拆迁现场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谈心,向群众宣传法律,宣讲政策,消除群众在法律认识上的误区,要求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服从支持辖区开发建设大局,并联系被拆迁户家庭实际,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全市瞩目的东风悦达起亚第二工厂奠基工程,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数百户房屋的拆迁工作,亭湖专门组织一支法制宣传小分队,利用早、晚和休息日时间走村串户,宣传拆迁政策和法律,既动员群众顾大体、识大局,支持开发建设,又向群众讲清楚拆迁补偿的政策规定,打消部分群众不切实际的念头。由于群众对拆迁补偿政策心中有数,经过努力,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户签约率达100%。为提高辖区依法拆迁的水平,该院还多次和拆迁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提高他们掌握法律和政策的水平,提高他们化解纠纷的能力,力争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把矛盾钝化在案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