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下-东台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侧记
作者:薛忠勋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1-02-18 浏览次数:991
近年来,东台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护公平、以公开立公信,不断转变理念,完善机制,全院干警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2010年,该院被江苏省高院评为全省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前不久又被命名为江苏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司法信息全公开“一个窗口”
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整洁的大厅、一字排开的服务柜台让人眼前一亮,而工作人员彬彬有礼的接待更让人心生温暖。
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有条不紊。电视中循环播放着专题片,常常引得当事人驻足。服务柜台上,诉讼指南随手可取;便民小站内,免费提供纯净水、雨伞、回形针、老花镜、印泥等物品,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超大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让人一目了然。
以诉讼服务中心和站点为依托,将当事人需要的司法信息“一个窗口对外”,在保障司法原则和规则底线的基础上,实现司法过程与司法细节的全公开,保证审执流程节点阳光覆盖,是东台法院在司法公开中的准确定位。对于诉讼服务工作,该院明确提出“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纠纷有人解”等“八个有”要求,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
不仅如此,该院还通过干警自主创设的纠纷分流模块,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信息。对于不予受理的,严格通过格式法律文书向当事人说明,现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服务满意度测评。
司法如此公开,还有什么信不过的?
“真情温暖民心,智慧书写公正!”一位当事人指着大厅墙壁上的两行字说,“这话说得真好!我没打过官司,原来很担心法院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看来,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
管理监督相结合“两套机制”
对于司法公开而言,仅有内部管理是不够的。东台法院巧妙借助外部监督,内外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
该院积极拓宽公开的渠道、创新公开的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以互通增互信。认真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全年走访代表46人(次),向人大代表寄送该院内刊《东亭法苑》1056册,使其在了解中理解,在理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并注重邀请代表的广泛性、案件选择的典型性、旁听评议的针对性和整改落实的实效性。去年共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旁听评议8件案件。同时,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所承办的6件代表意见建议的按期办结率、及时反馈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去年12月,该院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座谈。听完党组书记、院长许建兵关于全院工作的情况汇报,得知法官人均办案超百件、最多办案达600件的情况后,人大代表们感慨良多:“法官办案这么多,确实不容易。我们要关心法官!”
科技手段巧搭建“三大平台”
为了准确把握社会公众的新需求,使司法公开得到全社会的理解与认同,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搭建起三大数字化平台,为司法公开水平提档升级。
身为诉讼代理人的姜某深有体会:“以前,要想知道我代理的案件到了哪一步,必须要跟承办法官联系。法官工作很忙,遇上开庭就更联系不上了。问起案件进展,我说不知道,当事人还以为是我偷懒呢。现在好了,只要打个电话就能查到,真是方便多了,我也好跟当事人交代了。”
姜某说的,是该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开通的“12368”司法公益信息服务系统,当事人免费拨打一个电话,即可根据语音提示获得开庭公告、诉讼指南、诉讼费用缴纳标准、院机关及法庭地址、司法救助、信访须知等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同时,借助手机短信平台,主动给当事人送去便捷、温馨的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提示。建立网络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公开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
此外,该院还在法院网站上设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其余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
公平源于公开,正义源于透明。坚持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也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让司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是东台法院人不变的追求,相信他们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