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今年62岁的朱星刚是江苏省海门市人,他从小便游手好闲,二十多岁就成了梁上君子。27岁那年,朱星刚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以后的三十五年人生中,他从不间断他的盗窃生涯。犯罪,入狱,出狱,再犯罪,再入狱,朱星刚一直重复着他的人生轨迹,总共加在一起,他竟先后七次进宫。最后一次犯罪是在他第六次刑满释放后的第二年,朱星刚再也憋不住,再次操起“旧业”,窜至海门市区及周边的乡镇,采取在墙壁上开洞及撬玻璃等手段,三年间盗窃作案二十次,窃得香烟、羊、现金、自行车等物,涉案金额3205元。最后一次,他在人家家里行窃时被抓了个正着。

海门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星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于731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星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四百元。这是朱星刚第七次“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