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唱响为民曲-镇江市各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纪实
作者:沈荷 王评 发布时间:2007-08-16 浏览次数:3138
镇江,位于长江与古运河交汇处,扼南北要冲,得山水之胜。在这座山清水秀的江南古城周边的乡村田野,分布着大大小小11个人民法庭,活跃着一支心系百姓的法官队伍。多年来,他们努力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人、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人,用护民、利民、便民的赤子之心,为促进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一曲曲为民之歌。
护民??还百姓一片蓝天
地处镇江东部的谏壁地区分布着该市重要的化工、电力企业,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轧石企业。由于一些企业环保意识差,治理措施不到位,致使废气排放超标、粉尘肆虐。经常被刺眼刺鼻的烟尘薰得睁不开眼、庄稼因污染而枯瘦欠产的粮山、蔡家、雩山等村的村民们,联名上书市政府,发出了“把好的环境还给我们!”的强烈呼声,要求整治污染企业。为使这一环境污染的重灾区重新焕发生机,2006年镇江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倾全力整治大气污染。第一个“开刀”的就是谏壁镇周边地区的数十家无序排放粉尘及噪声的轧石企业,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可能会增加。谏壁法庭的法官们敏锐地觉察到这一情况,为把矛盾纠纷杜绝在萌芽状态,他们放弃周末及晚上时间,参加有关整治工作会议,对政府采取的整治措施从法律角度积极提出建议;对被整治企业及业主前来法庭咨询的,热心提供法律帮助;他们还摆摊设点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因法庭的法律服务工作前置,谏壁地区41家轧石企业全部关停,33家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进行整改,没有发生一起涉及诉讼、有碍稳定的事件。
往日轰鸣吵闹的工厂恢复了宁静,村民们高兴地看到曾经沾满灰尘的“白树叶”又变成绿色的了……村民代表带着自发组织的腰鼓队,喜气洋洋地给政府送去锦旗的同时,也没忘记给为整治污染辛勤工作的谏壁法庭的法官们送去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区委、区政府对法庭送法上门、积极协助整治污染的做法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平安是福。人民法庭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最密切。法庭的法官们并不机械执法、单纯办案,而是讲大局,把着眼点放在辖区平安稳定和长治久安上,紧紧把握时代脉搏,自觉担负起和谐社会建设者的责任,将服务触角前移,通过适时为政府和老百姓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法律咨询,把许多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辖区内矛盾激化案件逐年减少,社会更和谐更稳定。
利民??一把把硬币凑足的赔偿款
青年女教师小冯被同村智障人郑某骑车撞成植物人,为了挽救小冯年轻的生命,小冯娘家和婆家都背上了巨额债务。继续治病的钱从哪来?小冯家人将同是农民的郑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60多万元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扬中法院新坝法庭女庭长朱沪生接手了此案,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她知道,如果硬判,自己会很轻松,但奄奄一息的小冯急需现钱救命,而被告家中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判决的赔偿金再高也是一纸空文。朱庭长将办案的重点放在调解上,从养儿养女的亲情出发,希望双方父母换位思考,诚心坐下来好好谈谈。从第一次调解郑某父母表示“把我们杀杀剐剐也赔不起60万”,“把呆儿子抓去坐牢吧,我们没钱”,到第二次调解表示“加上借债,我们可以凑到6万元”……立案一周后,原、被告终于签下了调解协议:被告付给原告11万。调解协议签下几天后,原告方在收到由一沓沓百元大钞和一把把硬币凑成的赔偿款的同时,还收到了新坝法庭法官们的捐款。
符某与盛某是左右邻居,盛某在自家圈养了几十只鸡鸭,鸡窝紧靠符某家的附房西山墙,符某认为鸡鸭吵闹,臭气熏天,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环境,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排除妨碍。盛某认为法律没有禁止老百姓养鸡养鸭,表示决不让步。丹阳法院导墅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三进盛家”,现场实地勘察。开庭时,邀请了村支部书记、民调中心主任及原、被告双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调解。“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让他三尺又何妨”,一个个最浅显的民俗道理运用,一段段最透彻的法律条文分析……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利用这种方式,导墅法庭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了20件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每件都是案结事了。
农村矛盾纠纷大都发生在邻里、亲属之间,一味就案办案,径直下判,并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也不一定能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镇江法院人民法庭注重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尽量让他们捐弃前嫌,努力使调解协议尽早兑现,及时解决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2006年, 11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6500余件, 以调解撤诉结案的就有4200多件,调解撤诉率达65.66%。
便民??电脑搬进了巡回法庭
今年6月29日上午,茅山老区山脚下的金山村村委会会议室内静悄悄地围坐了一群村民。
原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在这里巡回审理朱老太状告儿子赡养纠纷一案。会议室里没有电风扇,更没有空调,35度的高温下,法官很快就汗流浃背……经过2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朱老太与儿子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时候书记员搬出带来的打印机,熟练地连上笔记本电脑,很快打出庭审笔录和调解协议,并请两位当事人签字。旁听的村民纷纷感叹:“法庭下乡巡回办案,还用上了这些新式装备,如今农民打官司真是太方便了。”
这是镇江法院人民法庭实践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去年,镇江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依法公开审判,大力宣传法律,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通过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方便农民诉讼,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人民法庭在作风上做到亲民、便民,在办案上做到护民、利民。对涉及老、弱、病、残当事人的案件以及农忙季节,法官们优先考虑通过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尽可能节省农民的诉讼时间。根据不同季节当地农民的劳动、生活习惯,人民法庭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设立假日法庭、夜间法庭,服务农村、服务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