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进法院 评法官 学法理
作者:李砚 发布时间:2011-11-14 浏览次数:1016
正如网络热议那般“这是一个推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由形式性观摩向实质性评议转变的举措;这是一个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和促进公正司法的途径。”2009年初以来,在市、县大人常委会及市中级法院的组织领导下,亭湖法院开展了“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活动历时两年多,在社会引起反响,不仅得到了司法界、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而且还成为了老百姓注目的焦点和热议的话题。
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旁听评议庭审活动
2009年,亭湖法院党组根据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项活动的方案》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协助组织开展千名代表评百案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院党组会,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评议庭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的“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同时,制订了相应的《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规定了此次“评议庭审活动”的起止时间和具体部署计划,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方案制订后,及时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首肯。同时,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专门指定县人大内司工委主任具体组织代表开展评议庭审活动。在具体组织的庭审观摩活动中,共计113人次省、市、区人大代表参与评议了11起案件的庭审,其中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1件。案件性质主要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租赁合同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故意杀人、要求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纠纷等。此外,该院还特别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审判监督员参与了旁听评议庭审活动。
代表旁听不是“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监督
为了使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更内行更专业、评议中能够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亭湖法院围绕代表旁听听什么怎么听、评什么怎么评和议什么怎么议等问题,于开庭前即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培训,并将案件情况简介、争议焦点、拟处理方案等进行归纳整理于开庭时发放给旁听代表。该院将代表评议项目划分为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裁判质量、裁判文书质量五大要素,在每一个项目下又细化为若干小项,如准时开庭、告知诉讼权利、归纳争议焦点、着装规范等,总计18个小项,并将代表评议意见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级,使旁听评议从内容到标准一目了然,让旁听代表听而知其然、评而有其据、议而有其度。不仅如此,每次参加旁听,旁听小组里除了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同志外,还专门安排了1名副院长、3名资深法官负责法律咨询,从而有效保证了“听”和“议”的质量。
通过旁听,代表们对改进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和建议。比如,有的代表建议,除了开庭审判,对审判的其它环节,比如庭审合议等,也应允许代表旁听,使审判工作更加透明,使监督司法更加深入;有的代表建议,对代表旁听的案件不能当庭宣判的,判决结果出来后,应及时向旁听的人大代表反馈,以便代表监督;有的代表提出,法院应当注意对法官当庭归纳认证和裁决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逐步提高法院的当庭认证率和宣判率,从而在保证审判公正的同时,使审判效率得到提升;有的代表建议,法院应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相关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这些建议得到院领导的充分认可,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及时总结报道扩大司法宣传效果
自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项活动以来,亭湖法院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两级人大及该院在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项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千名代表听百案”专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尤其在2010年7月20日,亭湖法院首个开放日这天,该院除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旁听一起刑事那件外,还邀请60多名武警官兵及部分群众等近百人参与了旁听,盐城市电视台、亭湖区电视台全程参与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在接受是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区人大内司工委吴劲宏主任说:“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并对庭审法官进行评议,是监督形式的一种有效探索,可以增加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司法机关严格、文明、公正、规范地执法,提高审判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也可以密切司法机关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区人大代表吴海霞参加旁听后,深有体会,“我是第一次受邀参加旁听,今天参加旁听后,我消除了开庭的神秘感,真正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神圣和庭审的规范有序。法官们严谨的作风、庭审程序的环环相扣和说法说理的有机结合,既体现法庭的庄严,又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