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就要办实事”-常州天宁法院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工作侧记
作者:商东 发布时间:2007-08-28 浏览次数:2745
体弱多病的谢某与丈夫离婚后,在外打零工与女儿相依为命。离婚之初丈夫承诺的抚育费谢某虽多次催要,但一直未果。时间一年年的过去,今年谢某的女儿初中毕业就读职业技术学校需要一笔钱,谢某很是着急。7月初天宁法院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的法官在谢某的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时,谢某报着试试看的心情向法官说出了她的情况,没想到法官热心地从法律的角度向她解释了该如何要回抚养费,另外还特地把电话号码留给了她,关照她在法律上如果遇到不懂的问题尽管向她咨询。谢某通过法官指点“迷津”,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在短时间内为女儿要回了抚养费。
“维权就要办实事”。天宁法院的领导告诉我们,近年来妇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该院去年7月在茶山街道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学校成立之初,就明确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法官们在做这项工作时不能只挂牌子搞形式,要用心、认真地去做好这项工作。
为深入做好这项工作,该院今年初根据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所在街道区划调整情况,依托村社共建,成立了六个片区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分校,并做到四有,即有场地,有师资队伍,有宣传教育材料,有年度活动计划台帐。为把法律保障学校的工作落到实处,让妇女儿童对相关法律能学以致用,该院注意开展好互动教育学习。他们结合妇女儿童犯罪特点,把近年来所办的案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精心制作成40多快展板,在每个分校巡回展览以案释法,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结合所办案件中妇女儿童受侵害的特点,在每个分校建立了宣传橱窗,不定期的更换内容,进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结合女性犯罪分子作案的特点,到案发地所在社区、村委开展庭审,让人们在法院的现场开庭中,身临其境的接受法制教育,知道什么不该做,应该预防什么。7月底,该院对一美容店女老板诈骗案件在案发地社区开庭后,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群众旁听庭审后身有感触地说,想不到犯罪这么简单,更想不到被骗竟是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回去得提醒家里人,在远离犯罪的同时,不要贪小便宜被别人骗了。
为使法律保障学校工作经常化、日常化,该院在每个法律保障分校设立了维权信箱,公布了维权热线电话,并公布了维权服务日,用以受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投诉。对每一起投诉,该院法官均做到了及时为权益受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自法律保障学校成立以来,该院已为56名妇女儿童及时提供了法律服务。另外该院还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利用寒暑假,针对儿童身心特点,开展了参观少管所、大手牵小手、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该院在做好妇女儿童法律保障学校的工作中, 还注意以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妇女儿童所期、所盼、所感,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专门抽出时间进行专题调研,寻求对策,提供决策建议,并形成书面给村、社区、街道、区相关部门等在工作中作为参考。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近日,常州市政法委、妇联,天宁区对该院的这项工作专门进行了调研,对该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充分给予肯定,称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实实在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