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感谢法官为我解开心中的疙瘩,我以后再也不无理上访了”。827,当老上访户蒋某从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官手中领取了赔偿款2000余元时激动地说出上面的话。在感谢法院为其多方协商追回赔偿款的同时,认识到了以前无理上访是不对的,并表示今后将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不再继续缠访、闹访。

蒋某与阚某系多年邻居,两家素有矛盾,20046月,因小事,阚某殴打蒋某致其轻伤,该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阚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蒋某经济损失8581.96元,蒋某认为判决过轻要求法院判决阚某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20万元,向徐州中院提起上诉,后该案被中院维持。被告人阚某在判决生效后及时交纳赔偿款6170元,尚欠赔偿款2411.96元,由于被告人在监狱服刑未能交纳,但蒋某对缴纳的赔偿款拒不领取,多年来以无理要求到新沂市政府、徐州中院、省高院无理上访、缠访,是出了名的“老上访”、“难缠户”。

该院为此成立专门处理小组,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制定了“下访”化解“上访”的详细方案,工作组成员一方面耐心细致作蒋某思想工作,促使其息诉服判,另一方面到被告人阚某家中协调,由于被告人尚在狱中服刑,我院法官做通被告人亲属的思想工作,代替被告人支付了下余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