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仪征一男子唐某,因债务缠身,于是招聘了几名不明真相人员,假冒公安局、检察院、纪委办案人员,以查处贪污、受贿和退赃为名,骗取钱财。近日被维扬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4月,唐某伪造公安局的传唤通知书、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和单位印章,招聘不明真相的戴某、邱某、徐某某冒充身份,持公安局的传唤通知书,到仪征市某镇供电所以查处贪污、受贿的名义将该所所长张某传唤至宾馆,对张某进行审讯,逼其交待问题,退出赃款,骗取其钱财。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伪造司法机关的印章和重要法律文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