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一把手”“一站式”服务重点项目
作者:时良敏 陆乔立 发布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1046
10月9日,高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富贵,副院长周正青前往核心港区,主动挂钩服务重点项目。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邵剑锋,永安洲镇副镇长于跃进陪同。
陈富贵实地察看了永安港务三期集装箱码头、国电供热管网项目施工现场。在总投资3亿元的集装箱码头三期堆场,邵剑锋介绍了目前正在进行的工可编制、地质勘探、测绘等工作。在了解到国电供热管网项目土建施工已基本结束,即将进行管道安装时,陈富贵说:“在三大主题工作中,项目大突破始终处于最重要的战略位置,思想再解放的成效要通过项目大突破来体现,城建新提升的内涵也需要通过项目大突破来丰富。该院将始终秉持'项目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挂钩联系重点项目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把挂钩联系重大项目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项目大突破'的推动和服务作用,促进重大项目快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要求,有效服务核心港区重点项目,完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力促项目迅速竣工投产,该院紧扣“项目大突破”这一主题,与泰州港核心港区管委会会签《高港区人民法院挂钩联系核心港区重点项目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责任领导和专职人员,针对“永安港务三期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永安洲艺体中心”、“国电供热管网”三大项目制定详实的推进计划和方案。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点项目挂钩联系工作的开展。由院“一把手”任组长,切实履行挂钩联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是细化工作职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查,为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全方位、全过程负责项目的审批、实施、服务和推进工作;每周专题研究推进项目落地的举措,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定期深入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针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积极协调,克难攻坚;千方百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时间节点加速推进,确保核心港区重点项目年度目标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