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矛盾尖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执行现场多了“裁判”,5名人大代表、3名检察院干警和3名社区干部全程参与、实时监督、现场评议。

  刘某承租某公司场地用于经营,后双方因租赁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判决,要求刘某限期腾让租赁场地,某公司补偿刘某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数次协调未果。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裁判既判力,该院制定了完善的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联系公安特勤40人、搬运工人30人协助执行,联系武警消防10人、医护人员3人及消防车、救护车各1辆现场待命,严防发生意外事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录像,参与执行人员和法警均配备单兵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行各环节。

  “这是我第一次受邀监督法院执行行动,盐都法院让我们看到了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决心和诚意。这次执行行动,执行程序规范严谨,干警行为文明有素,既彰显了司法的权威与威慑力,更展示了法官的良好素质。”人大代表蔡龙群兴奋地说。

  据了解,2015年以来,盐都法院积极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对矛盾尖锐、抵触情绪大、执行风险高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并监督案件执行,有效化解执行难题,提升执行效果。同时,制定完善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代表参与案件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当事人认同、代表支持和工作提升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