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本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在法律的框架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对行政争议实体进行协调,今年1-10月撤诉率为90.63%,年平均撤诉率为88.3%,没有发改案件,既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110月,区人大副主任郑宗宇在听取了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光有关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题汇报后,对该院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为构建官民和谐和社会稳定给予了充分肯定。

 

沉下去,倾听争议诉求

 

2011年,泉山区计划实施55项城建重点工程,其中涉及三环西路和徐商路危旧房改造、茶棚东城中村、姚庄和段庄棚户区改造,同时要完成韩山、杨家路、明理街等棚户区改造扫尾工程八个片区,全区计划拆迁六千多户居民房屋,拆迁面积达110万多平方米,拆迁任务十分繁重。

 

房屋拆迁是事关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容易引起官民纠纷甚至是矛盾激化的一个雷区。为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勇提出,要跨过雷区就要主动靠前沉下去,深入拆迁一线逐户倾听争议诉求,通过感情贴民、作风亲民、权益护民、举措便民的耐心细致工作,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实际困难,把化解行政争议变成做群众工作、纾解群众情绪的过程,让被拆迁户真正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暖,促进官民关系和谐。今年1-10月,该院共在五个片区走访被拆迁户271户,收集各种合理诉求7大类31条,并逐一按照有关拆迁政策规定及时予以兑现,使今年开工的重点工程全部得以顺利拆迁。

 

不仅如此,该院还从维护大局出发,特别是为了发挥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效应,十分重视与行政部门的协调。在处理系列房屋拆迁案件中,首先收集被拆迁户的各种争议诉求,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前介入,指导拆迁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准备房屋征收拆迁必备手续和证件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保证房屋价值评估的合理与公正,确保补偿安置资金的足额到位,同时依照程序向被拆迁人发布行政许可听证并张贴拆迁公告,保证了房屋征收拆迁过程的公开透明,得到了被拆迁人的积极配合,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走出去,查明争议事实

 

“要解决行政争议,首先要走出去查明争议事实,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这样才能解决极少数人给化解行政争议设置障碍问题。”在审判实践中,行政庭庭长王强通过总结审判经验认为,行政争议涉及的是官民纠纷,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查明争议事实,对待任何争议都要慎之又慎,否则就极易引起信访甚至是越级上访问题。为此,他们提出要不断更新理念,通过走出去发挥斡旋功能,有机整合各领域的资源优势,妥善解决行政审判与化解信访工作重叠问题。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加强诉前、诉中和诉后协调工作,依法化解官民纠纷。

 

在李文军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案中,劳动保障部门以李文军在与物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未在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为其备案为由,拒绝给李文军发放失业保险金。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没有过错,应驳回李文军的诉讼请求,但李文军处于失业状态,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果直接判决驳回,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与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从保护职工实体利益的角度进行法律释明工作,最终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与此同时,该院不仅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对行政争议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为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提供参考。在三环西路危旧房和段庄棚户区改造等工程中,因涉及被拆迁人多,事关泉山区经济发展大局。因而该院组织资深法官在工程施工前到区发改委、重点项目办、拆迁工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进行调研,与区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解答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难题,及时为重点工程建设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特别是在韩山社区系列拆迁案件中,因为前期调研充分,并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系列行政争议问题,得到了徐州市委曹新平书记的充分肯定。

 

请进来,主动接受监督

 

依靠区委和人大的领导和监督,配合区政法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责任制,通过诉讼与非诉讼、行政与司法的相互衔接和优势互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案件开庭前,首先向行政机关下发出庭应诉建议书,及时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向区政府法制办送达诉状副本、开庭时间通知书、出庭应诉建议书等,由法制办督促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改进行政审判工作。

 

认真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行政案件在开庭前,都要进行充分的准备,提前做好开庭时间、地点、旁听内容等安排预案,及时通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机关部门或街道,邀请旁听庭审,庭后组织座谈,虚心听取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今年1-10月,该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公务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等旁听庭审9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0人次,机关公务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220余人次。通过座谈,上述人员对庭审的节奏、证据的认证以及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与此同时,该院以能动司法为理念,主动深入街道社区等案发地办案,通过实地调查和征求意见,进一步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用公心、耐心、热心和细心打动当事人,从而保证争议实体的解决,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今年1-10月,该院诉前协调处理案件82件,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为90.63%,立案42件全部审结,结收案比、一审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无发改案件。其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7.6天,受理非诉执行案件56件,执结52件,得到了区委和区人大的充分肯定,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