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小额速裁工作显成效
作者:施正星 卢爱国 发布时间:2015-10-22 浏览次数:1082
今年以来,京口法院将小额速裁案件统一归口少年庭审理,截至8月7日,少年庭共受理适用小额程序案件269件(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主),占同期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42%;审结191件,其中调解结案57件,占29.8%;撤诉111件,占58.1%;判决17件,占8.9%。审结的小额案件效果好,无一件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无一件信访,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43%,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8天,远低于简易程序的平均审理天数,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经济、便捷、高效的特点。
畅通立案环节。在立案时只做程序性审查,根据“小”、“简”、“普”的顺序依次筛选分流,凡是符合民诉法162条情形的案件优先排位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发现确实不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则在审理过程中进行程序转化,确保小额诉讼制度在立案环节不受阻滞,从源头分流案件,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精力成本。
强化释明工作。在立案大厅放置小额诉讼程序宣传册,请诉讼法律志愿者协助释明,并在立案后向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适用该程序的案件类型、审判组织、审理方式、审理期限、诉讼费用标准、申请再审权利等相关事项,提高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解度、接受度和认可度,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坚持判后答疑。对审理时发现抵触或不满情绪较大的当事人,在裁判后甚至结案后仍然保持沟通,解答当事人对判决的疑惑,对其需要救济但无法在小额诉讼案件中一并处理的权利给予救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