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情执法温情 虎丘法官彰显人文关怀
作者:王敏 发布时间:2015-11-13 浏览次数:1110
“感谢蒋法官不但没有把我强行赶走,还给我们母子俩找了临时房子住,这样的恩情我无以为报!”刘女士握着法官的手,几近哽咽地说道。
走投无路 沦为“被执行人”。刘女士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 其于2010年起一直租住在房东顾大爷的房屋内,头两年的租金均是其同居男友代为缴纳。二人相恋多年并育有一子,原本可以和和睦睦生活下去,但自从男友生意亏本欠下巨债后,两人的争吵也逐渐多了起来。2012年年底,刘女士的男友就不声不响地外出“躲债”了,留下孤苦无依的母子二人。
当时,刘女士的儿子才刚满3岁,孩子的生活起居全都需要刘女士照应,无法全勤上班的刘女士只得在家附近找了一个“渔活”,帮忙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每天的收入仅为20元,勉强够母子俩粗茶淡饭的买菜钱。就这样刘女士带着儿子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每当遇到房东来催要房租,就只得顾左右而言他地躲闪。
然而对于房东顾大爷而言,这也是极为不公平的。尽管他通过多种方式讨要房租,但都被刘女士一再地推三阻四。终于,顾大爷实在忍受不了刘女士拖欠自己两年半房租的情况,于2015年4月向虎丘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并要求刘女士交清房租、立即搬离。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顾大爷放弃收取之前拖欠的房租,刘女士则于6月30日前搬离,如不搬离需支付违约金三千元。但是穷困潦倒的刘女士要搬到哪儿去,顾大爷不清楚,刘女士自己也不清楚。就这样,距离约定的搬离时间已超过两月有余,顾大爷无奈只得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走投无路的刘女士成了“被执行人”。
法外有情 执结“两难棘手案”。虎丘法院执行庭法官蒋征宇收到此案后,第一时间来到刘女士家中进行调查,发现刘女士母子二人几乎已经穷困到了“没有米下锅”的地步。经查证,刘女士无房无车,银行账户余额仅为几分钱,要她负担违约金3000元几乎是天方夜谭。蒋法官多次上门做申请执行人顾大爷的工作,希望他能免收刘女士的违约金,顾大爷表示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对方可以搬离,其他事项可以协商。
然而当蒋法官把这则“好消息”告诉刘女士时,得到的不是欢欣而是眼泪。刘女士向法官坦言,自己也希望能够爽快地搬走,可是母子俩无依无靠,没有地方可去。蒋法官看在眼里,难在手里。
执行遇到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被执行人经济上极其贫困,且仍有一名幼子需要抚养,可以说是吃得了上顿未必能有下顿,而孩子父亲也无法联系上,这些“难点”都迫使案件无法进一步执行。蒋法官自己也为人父,一想到这起案件里刘女士的儿子就非常痛心,他尝试联系刘女士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把案件执行情况如实向相关人员予以说明,得到了该部门的积极反馈,其愿意为刘女士提供一处临时住所,并以最低价收取房租。这下,案件最棘手的部分得到了解决,刘女士与顾大爷顺利完成全部房屋交接工作,一起特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