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估价与拆迁公司估价大相径庭 房主告会计师事务所估价欺诈被驳
作者:龚思红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1539
原告卓军诉称,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的《评估业务约定书》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被告徐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依约完成了交付评估报告的义务,原告卓军要求返还评估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原告卓军诉称,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的《评估业务约定书》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被告徐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依约完成了交付评估报告的义务,原告卓军要求返还评估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