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分析侵财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并提出对策
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1576
扬州维扬法院针对当前侵财型犯罪呈现的新特点,认真分析成因,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侵财犯罪呈现的新特点:
1、暴力型侵财犯罪明显减少。截止8月底,维扬法院审理的抢劫案件数仅是去年同期的六分之一。
2、“智力型”侵财犯罪继续保持去年以来的增长态势。其中,诈骗案件(包括合同诈骗)、骗财型招摇撞骗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3、被告人多具有一定的文化层次,有些甚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些还经营有公司企业。
4、犯罪数额大,被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
二、侵财犯罪的成因:
1、“平安江苏”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公安司法机关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犯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一定程度上对暴力型侵财犯罪起到了很好的遏制作用。
2、随着社会发展,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部分人抵御商业风险的能力较差,导致经营不善而债台高筑,最终不惜铤而走险。
3、市场经济行为不规范,受害人自我防范意识差,由于被害人疏于防范客观上为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三、预防对策:
1、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打防结合,对侵财型犯罪绝不手软。同时,根据刑罚的个别性原则,合理运用财产刑,不让被告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2、进一步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行为,同时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引导,构筑诚信、规范、高效的市场经济秩序。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一方面加大对刑法的宣传,通过社区开庭、庭审直播等多种形式,实现惩罚一个教育一大片;另一方面强化公民的安全防范和法制意识,克服“贪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