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执行涉农案件过程中,坚持从维护农村稳定大局出发,执行法官在及时疏导纠纷的同时,积极主动深入一线现场,采取“马锡五审判方式”,尽量促使执行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争取最佳执行效果,有效缓解了农村社会矛盾,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图为:831,该院执行法官采取“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和解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