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一嗜酒残疾男子离家后竟逾2年多杳无音讯,儿子多方寻找未果,无奈申请法院宣告父亲失踪。94,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审判特别程序,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黄某为失踪人;同时指定其子杨某为其财产代管人。

据法院调查核实,黄某原籍江苏苏州,失踪前曾在南通某海洋渔业公司工作。黄某身世比较坎坷,自小父母双亡,由其伯父母带大成人。曾有过短暂婚史,并生育一子杨某,后因家庭矛盾离婚,并出现嗜酒习惯,至今未再婚。失踪前黄某因嗜酒等原因导致身体伤害,还患有二级肢体伤残,终日靠残疾三轮车行走。据其子杨某反映,黄某曾有过离家几天不归的现象。但自20052月起,其离家出去后就再未回家,杨某到处查找都未能获取其音讯。

今年5月,查找无望的杨某无奈向法院递交了申请父亲失踪的相关材料。法院鉴于3个月公告期满黄某仍未出现及失踪期间已逾2年的事实,故在审查黄某住所地公安、乡村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后,依法适用民事审判特别程序宣告黄某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