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丰县法院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因诉讼请求遭到驳回,多次要求申诉再审仍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意欲上访,引起县人大关注的纠纷案件。

现年六十多岁的吴某是王沟镇吴庄村农民,其与本村刘某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认为刘某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丰县法院起诉要求清除土地附着物,并赔偿损失。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吴某拿到一审结果后,很不服气,再次向丰县法院申诉申请再审,该院经过认真审查原审卷宗、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的意见,经合议庭合议,认为其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再审。

吴某收到不予立案再审通知书后,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来到法院要求准予立案再审,还找到了县人大,甚至以上访、寻死要挟,该院立案庭不烦不躁,轮番对吴某进行开导沟通工作,耐心为其释法析理,在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理下,吴某终于慢慢释怀,不再缠诉,并称赞法官对他的态度真好,耐心地给他释法说理讲理。